男子醉驾肇事后与人互换上衣企图找人顶包,参与者均获刑

深夜酒驾发生单车事故 , 为逃避罪责和获得保险赔付 , 一名房屋中介竟然想到了找人顶包的歪招 , 并企图用互换上衣等方式来蒙混过关 。 不过 , 法网恢恢 , 参与顶包的数人均面临法律的严厉惩处 。
近日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对这起顶包案件的被告人韩某涉嫌危险驾驶、妨害作证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 法院以危险驾驶罪 , 对韩某判处拘役二个月十日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妨害作证罪 , 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拘役五个月 ,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 2020年4月1日3时25分许 , 韩某醉酒后驾驶豫P牌照小型轿车沿浦东新区康梧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秀沿路路口南约20米处 , 撞击路口南侧红绿灯杆及路政设施 , 造成单曲臂式信号灯损坏(经评估物损达人民币1.4万元)以及该小型轿车损坏(经评估物损达人民币2.3万元)的交通事故 。
事发后 , 韩某为逃避罪责和获得保险赔付 , 坐上一辆路过的由周某(另处)驾驶的苏A牌照小型轿车离开现场 。 同时 , 韩某与李某(另处)商议找人顶包 。 后按韩某的要求 , 由周某等将韩某送至其同事白某(另处)所在小区 , 姚某和李某陪同韩某上楼至白某家 , 由韩某与李某鼓动也喝了酒的白某找人顶包 。 白某遂通过微信联系到同事王某(另处) , 说定由王某冒充发生事故的豫P牌照小型轿车驾驶员进行顶包 。
在王某的住处 , 韩某、王某二人互换上衣后 , 返回事故现场 。 见民警已抵达现场 , 王某提前下车并上前告知现场民警 , 自己系肇事车辆驾驶员 。
男子醉驾肇事后与人互换上衣企图找人顶包,参与者均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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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 , 图文无关
民警经相关工作后确认肇事驾驶员为韩某 , 于2020年4月1日11时许在韩某工作的上海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门店将其抓获 , 对韩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 , 结果为:83mg/100ml , 后带至医院于当日11:56分抽血送检 , 经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韩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作鉴定 , 结论为0.86mg/ml , 属于醉酒 。 经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认定 , 韩某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
【男子醉驾肇事后与人互换上衣企图找人顶包,参与者均获刑】2020年4月3日 , 韩某向被害单位上海某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赔偿了1.48万余元 , 并按民警事先通知主动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 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 另查明 , 因公安机关及时查明案件事实 , 韩某、王某等未向保险公司报案 。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韩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 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韩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 并为逃避法律责任指使他人作伪证 , 导致公安机关无法及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 , 妨碍了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追究法律责任的正常办案程序 , 也导致多名同案关系人因提供虚假证言被追责 , 侵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 ,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 。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 予以支持 。 韩某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 , 依法对其数罪并罚 。 韩某系自首并认罪认罚 , 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 韩某醉酒驾车造成事故 , 并负事故全部责任 , 酌情对其从重处罚 。 案发后 , 韩某已赔偿了因交通肇事造成的相关物损 , 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
据此 , 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来源:周到上海作者:?陈泉陈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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