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区出台政策扶持新金融产业 奖励额度最高1.7亿元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采访人员 王 凯
本报6月22日讯 日前,市北区出台《青岛新金融集聚区产业扶持政策》,促进各类新金融机构在市北聚集,促进青岛新金融发展,加快建成青岛新金融集聚区 。
该扶持政策共8条,在延续市区两级既有政策基础上,新增融资租赁企业、商业保理企业、供应链金融企业、金融创新企业和新金融产业基金等内容 。按照扶持政策,市北区将对在区内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对实缴注册资本60亿元及以上的,将给予奖励1.7亿元 。对新设立和新迁入在市北区的法人金融机构,年度区级贡献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在新购置办公用房或租赁办公用房方面,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1000万元的补贴 。最高给予金融人才按照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贡献80%的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省市金融高端人才和齐鲁金融之星评选,提供户籍、住房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服务 。
扶持政策显示,对新设立和新迁入的融资租赁企业和商业保理公司,市北将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落户奖励,最高奖励1700万元 。支持供应链金融专业化经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供应链核心企业在市北区新注册,并纳税运营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经审定给予平台运营主体最高500万元奖励 。对开展的金融创新项目,将依据其影响力和贡献度等方面情况,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此外,设立规模10亿元的新金融发展基金,深度撬动各类社会资源,建立投融资项目对接机制 。
【青岛市北区出台政策扶持新金融产业 奖励额度最高1.7亿元】据介绍,对符合政策奖励标准且不需要审核认定的企业,市北区实行“自动兑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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