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政法|汕头高温补贴这个月起开始发放 连发5个月每月150元!你符合领取条件吗?
近日 , 采访人员从市人社局了解到 , 本月起 , 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可领取高温补贴 。
据介绍 , 目前我省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 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补贴的 , 则每人每天6.9元 , 执行时间为5个月 。 根据《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 , 高温补贴不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内 。
本文插图
领取高温津贴有什么条件?
【汕头政法|汕头高温补贴这个月起开始发放 连发5个月每月150元!你符合领取条件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便可领取高温津贴:
1、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
2、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非露天工作也能够享受高温津贴吗?
对非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 ,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 , 将温度降到33℃以下 , 也是享有高温津贴的 。 企业可以用饮料代替高温津贴吗?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 , 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 。 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
高温天气 , 有限制工作时间吗?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 , 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 减轻劳动强度 , 采取有效措施 , 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 , 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 , 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 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 ,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 , 缩短连续作业时间 , 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
注意!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
用人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 , 劳动者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投诉或拨打12345电话举报 。
按照规定 , 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 , 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 , 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来源:汕头橄榄台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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