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重庆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租户可申请落户享基本公共服务

央广网重庆6月19日消息(采访人员吴新伟)近日 , 重庆市政府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 , 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体系 ,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 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 明确租户可申请落户 , 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
按照该意见要求 , 重庆市将从培育市场主体、优化租赁住房供应渠道、完善住房租赁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住房租赁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体系 。 到2022年 , 将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租金价格平稳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和市场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便民规范高效的住房租赁服务监管体系 。
该实施意见明确了租户租住权利 。 租住租赁住房的市外来渝居住人员凭《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市内人员凭《暂住登记凭证》 , 可享受落户、入学、就业、医保等公共服务 。
为进一步稳定租赁关系 , 将鼓励租赁当事人签订长期租赁合同 。 租赁合同期内 , 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 不得强制驱逐承租人 , 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 不得随意克扣押金 。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出售租赁房屋的 , 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 。 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 , 合理使用住房和室内设施 , 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结构、损坏室内设施;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住房转租他人 。
【住房租赁重庆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租户可申请落户享基本公共服务】针对住房租赁企业管理方面 , 重庆将全面建立住房租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 , 纳入全市公共信用平台 , 实行红、黑名单分类管理和公示制度 , 建立多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加强租赁企业监管 , 严厉查处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违法违规租赁经营行为 , 并将其作为不良信用记入信用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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