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湘潭|湖南湘潭石潭镇故意伤害案主犯张议今日被执行死刑
6月12日 ,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 , 依法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张议执行死刑 。
案情回顾
2017年6月24日16时许 , 张议伙同刘定波、周智国(均系同案被告人 , 均已判刑)以周某安在湘潭县石潭镇农贸市场内经营没有交“凳子费”为由 , 对其实施殴打 。 随后 , 张议又因收费问题与周某安的妻子张某湘(被害人)发生冲突 , 张议拿起店内一把尖刀捅刺了张某湘背部一刀 , 致张某湘右下肺叶破裂 , 右侧血气胸并发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
2011年至2016年间 , 张议伙同赵志湘(系同案被告人 , 已判刑)等人多次寻衅滋事或借故生非 , 肆意殴打冯某军、赵某海、周某林、刘某宇、王某平、王某林等人 , 致其中二人轻微伤 , 还损毁他人财物、指使他人封堵湘潭县石潭镇政府大门和进出道路等 , 情节严重 ,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文章图片
法警押解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张议

文章图片
法官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张议验明正身
法院认为
【晨湘潭|湖南湘潭石潭镇故意伤害案主犯张议今日被执行死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张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 , 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 其在刺伤张某湘后 , 纠集刘定波、周智国继续殴打张某湘 , 阻止死者家属进行施救 , 并利用伤害张某湘一事来威胁其他未交“凳子费”的租赁户 , 犯罪情节特别恶劣 , 手段残忍 , 主观恶性深 , 依法对张议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宣判后 , 张议提出上诉 。 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日对其依法执行死刑 。
内容来源:905交通广播
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向原创致敬
推荐阅读
- 就业|湖南“一对一”帮扶见成效 助力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
- 半年报|热心观众黄晓明给湖南卫视打电话!湖南卫视半年报rap版出炉!
- 快资讯|湖南卫视太难为《乘风破浪的姐姐》,初舞台居然有姐姐用上了轮椅
- 做好|湖南省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岳阳、张家界等地为重点区域
- 央视新闻客户端|湖南发布洪水黄色预警 多地将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
- 中国新闻网|湖南湘西北地区提升暴雨应急响应为三级 积极应对强降雨
- 新湖南客户端|湖南省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岳阳、张家界等地为重点区域
- 央视网|湖南“一对一”帮扶见成效 助力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
- 环球网|暴雨预警升级!安徽湖北湖南浙江等地部分地区有大暴雨
- 大洋网|广东300余名消防指战员集结韶关待命,湖南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