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上海出台26条政策稳就业促发展

6月11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26条政策 。
本次出台的26条政策以“稳就业”为总体目标,以“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为主要脉络 。包括着力加大力度保市场主体、着力拓宽渠道保居民就业、着力强化托底保基本民生、着力完善机制加强保障 。
将通过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和金融支持,解决企业经营和用工成本高的问题;通过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加强托底安置就业、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措施,解决阻碍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的突出问题;还将加大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力度,强化托底保基本民生 。
据了解,目前上海就业形势总体上是稳定的,未出现规模性裁员和失业现象,整体就业人数逐步回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也保持总体稳定 。下一步,上海将继续坚持把稳就业摆在全局工作首位,抓紧落实文件中的各项政策,确保迅速有效、落实落地 。
《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兼顾国家部署与本市特色 。
《实施意见》中融入了更多“上海特点”:比如,发挥上海金融优势,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推进“新网络”“新设施”“新平台”“新终端”建设,拓展就业新空间;紧密结合促进就业和延揽人才,加大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等 。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兼顾短期纾解矛盾与中长期保障需求 。
在短期纾解矛盾方面,通过各类阶段性补贴政策,帮助企业和重点就业群体渡过难关,包括延长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期限、给予用人单位吸纳重点群体一次性补贴、延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等;
在中长期保障需求方面,集中体现关于稳就业工作的最新精神,如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新政策、对个体工商户的一揽子扶持政策、降低制度性成本稳定外贸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系列措施等 。
三是坚持创新提质,兼顾机制完善与服务创新 。
在机制完善方面,提出了完善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机制,引导平台企业与从业人员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健全多方参与的就业形势研判机制等;
在服务创新方面,提出了建立跨部门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企业产销融通对接、引导优质孵化载体承担公共服务事务、全面推进灵活就业登记制度、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对接“一网通办”总门户,实现高频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等 。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上海市《实施意见》紧扣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目标,以“稳就业”为总体目标,以“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为主要脉络,共分为七部分26条 。总体来看,包括四大部分:
一是着力加大力度保市场主体 。
通过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和金融支持,解决企业经营和用工成本高的问题;
通过一系列措施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加大投资、稳定外贸,解决企业因业务收缩导致岗位流失的问题;
通过挖掘内需、培育壮大新动能等措施,解决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造和拓展就业空间的问题;
通过加大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解决相关群体抗风险能力较弱的问题 。
二是着力拓宽渠道保居民就业 。
通过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各项补贴政策,解决部分劳动者就业竞争力偏弱的问题;
通过优化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解决创业者面临的资金、场地、能力等问题;
通过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加强托底安置就业、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措施,解决阻碍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的突出问题;
通过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解决劳动者就业能力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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