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落网嫌疑男坚称:路上“捡”辆电动车不算盗窃!他母亲竟然也这样认为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秦公轩 刘叙麟 采访人员 陈勇)路上“捡到”一辆电动车,到底算不算盗窃?最近,南京秦淮警方抓到了这样一名嫌疑人,他坚称自己只在路上“拾遗”了一辆电动车,根本不能不算盗窃。。扬子晚报落网嫌疑男坚称:路上“捡”辆电动车不算盗窃!他母亲竟然也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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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胡某
5月24日晚上七点多,市民吴先生走进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双塘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需要民警处理。吴先生介绍,当天早上七点,他把车子停在了许家巷路口附近,结果因为走得匆忙,不仅没有锁地锁,连钥匙也插在后备箱上忘了拔。等到下午六点回来时,吴先生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踪影,他翻找背包后才想起来钥匙插在了电动车上,遂赶紧来到派出所报了警。
随后,民警查看了周围路面的监控录像,很快锁定了嫌疑人胡某,并于6月7日将其一举抓获。到案后,民警询问时胡某却对自己的犯罪事实竭力否认,“我这不能算盗窃,我是在路上捡到的电动车,钥匙就插在上面。”原来,胡某始终认为钥匙就在电动车上,而自己只是恰好路过看到,试了试刚好可以启动,于是顺手“捡”回家,并不算盗窃。随后,民警又联系了胡某的家属,结果当胡某的母亲得知事情的原委后,也是一脸茫然地跟民警强调:“啊,是电动车那件事吗?我觉得我儿子是拾遗,根本不算盗窃。”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
目前,胡某因涉嫌盗窃已被秦淮警方刑事拘留,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之中。
【扬子晚报落网嫌疑男坚称:路上“捡”辆电动车不算盗窃!他母亲竟然也这样认为】警方提醒:大家在停车时一定要记得锁车,同时检查钥匙是否拔下。同时,私人车辆停在公共区域不管锁与未锁都处于原主人占有状态,并不属于遗失物,将车辆骑走欲占为己有,已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并不是拾遗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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