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检察:四举措施提升法律文书公开质效

今年以来 , 宜川县人民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 , 不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 1-5月 , 除法律规定不应当公开的情形外 , 累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37份 , 公开率达到100% 。
宜川检察:四举措施提升法律文书公开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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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变理念 , 规范公开 。 认真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陕西省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规定(试行)》 , 引导办案人员树立“应公开法律文书未公开视为案件未办结”的理念 ,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 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力度 。 同时 , 根据相关制度对法律文书公开的种类、途径、审批规则、操作流程等内容进行规范 , 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规定进行学习 , 确保案件信息规范公开 。
二、专人负责、严格把关 。 由第三检察部责成专人负责文书公开工作 ,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督:一是对导入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文书进行再次检查 , 尤其是对需要进行技术屏蔽的内容,如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事项重点进行审核 , 在报批复核的基础上增加“安全锁” , 除检查公开文书是否合规外 , 对文书的格式、落款等细节进行检查 ,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力求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 二是定期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案件的公开状态进行统计归类 , 一旦发现遗漏 , 立即提醒案件承办人查缺补漏 , 避免由于遗忘或不当操作等因素导致法律文书不能按时公开 。 三是建立文书公开纠错机制 , 对发送复核的文书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者错误的 , 按规定退回不予公开 , 并微信或电话通知 , 要求案件承办检察官三日内更正重新申请公开 , 保障法律文书公开规范、安全 。
三、定期通报 , 及时公开 。 一是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流程监控功能 , 案件信息公开员每月26日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筛选案件 , 要求将符合公开条件的案件至迟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文书 , 根据系统动态筛查结果 , 对本月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案件列表通报办案部门督促公开 , 确保文书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建立文书公开通报机制 , 对督促后仍未按规定时间公开、出现错误未及时更改等情况进行记录 , 每月随《案管月报》一起进行通报 。
四、夯实责任 , 提升质量 。 严格落实责任 , 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 使案件信息公开责任到人 。 案件信息公开的相关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最高检等关于法律文书、公务写作的规定在法律文书标题、标点符号使用、数字、货币表述等技术性用语,统一文书适用格式 , 减少错别字、技术性用语使用随意、条文引用不正确等问题 , 努力提高法律文书制作的质量 , 确保公开的法律文书能经得起检验 , 让人民群众更多地认可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公开工作 。
【宜川检察:四举措施提升法律文书公开质效】来源:宜川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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