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警办理一起海上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案件

浙江台州海警
成功办理一起海上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案件
6月6日 , 浙江台州海警局与台州海事局开展联合行动 , 成功办理一起海上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案件 。
浙江海警办理一起海上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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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 , 双方在台州温岭海域巡逻时发现一艘船舶形 , 迹可疑 , 执法员迅速登船检查 , 确定该船两名船员均无船舶驾驶资格证 。 经调查 , 两名涉案船员无证驾驶五百吨以上机动船舶 , 情节严重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 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处罚 。
【浙江海警办理一起海上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案件】下步 , 台州海警局将继续协同海事、渔政等多部门 , 始终坚持海上执法协作机制 , 共同严厉惩治船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 维护海域秩序 。 (浙江海警局 马世泷 张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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