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口锅,秦桧背了八百多年

公元960年 , 河南开封陈桥驿 , 赵匤胤的部下将一件黄袍郑重地披在了他的肩上 , 宣告了一个伟大时代的开始——两宋 。 尔后 , 赵匤胤通过“杯酒释兵权” , 三下五去二地除去各位一同起事的将军的实权 , 从而一举结束了自安史之乱以来 , 有枪便是草头王的武力争霸、藩镇割据的局面 , 放手让专业的文人治国 , 社会环境尤为宽松 , 奠定了两宋经济文化超级繁荣的基础 。但这种防范军人做乱的举措 , 做得太过了头 , 以至于造成了“兵不识将 , 将不识兵”的局面 , 军队战斗力空前低下 , 加上石敬塘为了当儿皇帝 , 把幽云十六州割让给契丹 , 北部边防失掉了天然的屏障 , 后方空虚 , 而临近的西夏、辽、金这些马背上的民族 , 虽未开化 , 但全民皆兵 , 且臀力威猛 , 来去如风 , 常常骚扰侵略中原 , 一百多年的北宋 , 时时被动挨打 , 动辄割地赔款称臣 , 朝廷颜面全无 , 成了再正常不过的事儿 。 屋漏偏逢连阴雨 , 又遇上宋徽宗这么个会折腾的主儿 , 蔡京高俅们趾高气扬 , 沆瀣一气 , 结党营私 , 不多久 , 庙堂上便一片乌烟瘴气 , 早就垂涎富庶中原的满金趁机跃马南下 , 一举攻占都城汴梁 , 把醉生梦生中的二帝及众多皇子皇女、后宫妃嫔们作为战利品带回北国 , 这就是著名的靖康之变 。不久 , 靖康之变中的漏网之鱼 , 宋徽宗排行第九的儿子康王赵构在应天称帝 , 为避金军锋芒 , 后移驾杭州 。 当此时 , 各路义军纷纷起事 , 御敌抗侮 , 其中 , 尤其是横空出世的岳飞 , 从太行山到朱仙镇 , 到郾城大捷 , 以近乎不败的战绩 , 彻底扭转了逢金必败的颓势 , 让胡人发出“撼山易 , 撼岳家军难”的哀叹 , 这个不世出的战神 , 如中流砥柱般 , 让南下入侵者望而却步 。对于从惊魂未定中平静下来的赵构来说 , 如今夜夜笙歌的太平日子 , 实在舒服得紧 , 有岳飞这样能打的将领 , 替自家挡住胡人铁骑 , 再好不过 , 朝廷也乐个自在逍遥 , 快乐的时光过一天少一天 。 但当岳飞发出“直捣黄龙 , 迎回二圣”号召 , 要求直攻金人老巢时 , 赵构可坐不住了:彻底消灭给大宋带来灾难的满金 , 一雪靖康之耻 , 这些冠冕堂皇的话 , 是做给大臣与百姓们听的 。 是打?是和?当然是和平重要 , 祖先们输给了契丹 , 每年给大辽的银两布匹 , 仅江南无锡的两个县税赋就足够了 , 只要不把蛮夷惹毛 , 让他们知难而退 , 不耽误我们享受开心的日子 , 至于北方的失地 , 丢了就丢了 , 这不 , 偏安一隅 , 暖风不是照样熏得人人醉吗?但要迎回二圣 , 一个是亲爹 , 一个是亲哥 , 他们可是正朔啊!不是出这档子事儿 , 怎么着风水也轮不到他排第九的儿子来继承 , 到那时 , 他们真的回来 , 让自己往哪儿摆?再让这好不容易得来的江山拱手让人?不行!哪怕亲爹亲兄长也不行 , 当年李世民不就是干掉了建成元吉兄弟 , 逼退老子李渊 , 才”开创“出贞观盛世的吗?联想到海上逃避时 , 因惊惶失措 , 受了潮水湿寒 , 让赵构失去了生育能力 , 可这该死的岳飞 , 哪壶不开提哪壶 , 上书要求以大局的名义 , 建议早日立储 , 这不是往皇上伤口上撒盐吗?这是你该管的事儿吗?再想起太祖立国之时 , 为了防范五代军头们走马灯似的仰仗武力夺位之事重演 , 才设置重重障碍 , 抑制将领们的权力 , 不允许他们干政 , 可这狗日的岳飞 , 冥顽不化 , 真的是自个儿找死?恰逢此时 , 金国统帅兀术的来信到了 , 言称只要杀了岳飞 , 可以签字画押 , 退回北国 , 再不进犯中原!——赵构听了狂喜:百年梦想不就是为了这个吗?当此时 , 岳家军进攻势头正锐 , 赵构可不管这些 , 派丞相秦桧一日十二道金牌 , 撤军!岳飞发出一声哀叹:十年之功 , 废于一旦!余下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在赵构暗示下 , 秦桧以谋反名义参劾岳飞 , 大理寺把正直的周三畏换掉 , 用上万汝矣几个秦桧心腹 , 各种重刑轮番侍候 , 什么十指连心 , 剥皮铐……岳飞愤而书写”天日昭昭“ , 把背上母亲刺的”精忠报国“坦之于众 。 岳飞不认罪 , 但圣上铁了心 , 众人只得照办 , 最后以”莫须有“的罪名于公元1142年的除夕 , 在杭州的风波亭缢死了岳飞父子 。据说 , 另一个著名将领韩世忠心中不平 , 愤而闯入丞相府 , 质问”莫须有“何以服天下?秦桧掩门 , 淡淡对曰“此乃上意耳 。 ”试想 , 一个大臣 , 不是皇帝授意 , 如何能擅杀掌管天下七成以上军队的将军?韩只得惭愧而退 。但岳飞的人格太完美了 , 他几乎没有任何污点 , ”冻死不拆屋 , 饿死不掳掠“ , 大军所到之处 , 于百姓秋毫无犯 , 军纪严明 , 本人把朝廷所有的赏赐全分给了属下将士 , 不贪不占 , 不近女色……而以聪慧著称 , 考上状元的秦桧焉何不明白 , 有朝一日 , 这案子一定会翻转过来 , 到那时 , 他一定会是冤案的制造者 , 赵构则置身事外 , 人们的唾沫、谩骂会全部朝向他 , 但他没有任何别的选择 , 这奸人的名号 , 他做也得做 , 不做也得做 , 这“残害忠良”的锅 , 他不背谁背?他不下地狱谁下地狱?舍他无人 , 而他秦桧充其量也只是赵构的一个夜壶而已!其实 , 作为丞相的秦桧是极为称职的 , 仅从南宋管辖的地盘之小 , 却创造出天量的财富就能看出来 , 他继承了北宋文人治国的精髓 , 不骚扰黎民 , 厌战 , 希望有一个和平的环境 , 休养生息 , 这点想法与高宗赵构相同 , 即使是岳飞一类的勇武之将再能打 , 但朝廷的目的仍是以打促和 , 只有这样 , 才能保障社会的和平稳定 , 才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 , 不轻言战事 , 其实是对百姓最大的保护 。 看看穷兵赎武好战的秦始皇汉武帝诸葛亮们 , 百姓“十不余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 仅给大宋带来几十年和平一事 , 他秦桧就功居至伟 , 更何况 ,作为一代书法大家的秦桧 , 还发明了宋体字、仿宋字 , 成了后来印刷体的标配 。但这并不妨碍秦丞相富贵 , 历史的骂名再坏 , 毕竟是自己看不到的 , 而现实的荣华 。 利禄则是实实在在的利益 , 至于后世哪怕洪水滔天 , 又算什么呢?绍兴十五年四月 , 高宗赏赐秦桧府第 。 六月 , 高宗到秦桧家 , 对其家眷都加封官职 。 七月 , 秦桧欲禁私史 , 进言私史害正道 。 十月 , 高宗将亲笔题写的“一德格天”匾额赐给秦桧 。绍兴十六年(1146年)正月 , 秦桧建家庙 。 三月 , 高宗赐以祭器 , 帝王赐将相祭器即始于 , 秦桧一时权倾朝野 , 炙手可热 。 1155年 , 庙堂上下毁誉参半的秦桧得以寿终正寝 , 终年六十六岁 , 追赠申王 , 谥号“忠献” 。由此看来 , 他秦某人在赵构心中 , 一直是最信任 , 最被重用的人才 , 诛杀岳飞一事 , 也的确是他赵构的真正意图 , 秦某人充其量只是一个执行者角色 , 何来奸贼诬陷一说?天下百姓为岳飞蒙难悲恸不已 , 但又有什么办法呢?“普天之下 , 莫非王土;率土之滨 , 莫非王臣” , 君叫臣死 , 臣不得不死 , 这孔孟之道 , 大宋的子民可是背得滚瓜烂熟的 , 最爱国 , 最爱君王 , 最爱百姓的岳鹏举被杀了 , 这谋反”的罪名 , 天下百姓没有一个人信?他们也深知 , 杀岳飞不是秦桧一人所能为的 , 但他们不敢朝深里想 , 再进一步想的话 , 可就是谋逆了 。 他们只能痛骂奸臣 , 这样才是安全的 。 于是 , 形形色色的民意就表达出来了:捏两根面棍 , 在油锅里炸成 , 这叫“油炸桧” , 以此发泄内心的痛恨 , 民间传说更以秦桧王氏夫妻二人于东窗下密谋毒计陷害忠良 , “东窗事发”典故也出于此 , 还有演义说秦桧死于背上毒疮溃烂折磨而死 , 符合民间善恶报应的朴素观念 。 但有一条是皆知的 , 就连他发明的宋体字、仿宋字 , 也一反用其姓冠名的旧例 , 而以朝代名代之 。 清末钱彩写的小说《说岳全传》更是把秦桧从北国脱逃回国 , 演义成卧底当奸细的根据 , 足见世人对其之厌恶无以复加 。宋孝宗即位后 , 出于对金国咄咄逼人的不满 , 外交由和为主 , 转为战为主 , 同时为挽回民心 , 对岳飞一案进行重审 , 为其平反昭雪 , 把所有罪过一股脑儿泼到秦桧身上 , 褫夺秦桧封号 , 改谥谬丑 。 在西湖边为岳飞建庙 , 用生铁铸四奸人像 , 永跪岳飞塑像前 , 供游客唾之 , 骂之 , 以泄内心之愤怒 , 飞像前 , 千年烟火不绝 。 人曰“青山有幸埋忠骨 , 白铁无辜铸佞臣” 。 于是后来八百多年里 , 熙熙攘攘的西子湖畔 , 游人如织 , 路过岳王庙的 , 一定要去羞辱一番秦桧夫妇 , 非如此方才显示出内心爆棚的爱国感正义感 。 据说 , 岳家甚至立下祖训 , 后人不得与秦氏通婚 。后世的百姓又有几个会考虑到这一层呢?他们脑海里除了官方那一套 , 空空如也 ,于是 , 作为一个定案 , 秦桧成为了青史中最有名的奸臣代表 , 在历史的沧桑中 , 他仅剩下那永远屈辱的标志性的跪像 。 其后人即使再出色 , 也无法摆脱祖宗留下的 , 那永远伴随的名声阴影 , 他们无法 , 也不肯替被迫背锅的祖先开脱 , “人从宋后羞名桧 , 我到坟前愧姓秦” , 而这罪孽 , 永远也赎不清 。作为这桩冤案的始作俑者 , 赵构却一直置身事外 , 仿佛这一切 , 真的是秦桧一手遮天干的 , 君主是贤明的 , 坏事都是奸臣做下的 , 这成了那些失去思考能力的国人的思维定势 , 他们哪里知道 , “残害忠良”这口大黑锅 , 只有赵构才有资格 ,才有意图 , 才有胆量去做!真正应该下跪的 , 除了赵某人 , 还能有谁呢?背着一口大锅 , 跪了八百多年的秦桧 , 什么时候才能堂堂正正地站起来呢?天狼孤星于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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