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对莒县何治理不实报道,蒙骗大众
再评大众网·海报新闻通讯员朱艳梅失实报道----------------新闻媒体不应用错误舆论导向蒙骗大众、掩盖枉法事实2020年大众网●莒县板块以显赫的位置以当日要闻的形式报道了名为《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违法建设拆除行动》的文章(报道链接:http://rizhao.dzwww.com/qx/jx/jxyw/202006/t20200605_17357241.html) , 并配有现场照片 , 大肆宣扬莒县综合执法局对违建处理的合法性、及时性、必要性 , 看似负责、严肃的执法行动背后却是一些不可告人、颠倒黑白、罔顾事实的假报道、假新闻 。 本篇报道作者在未经全面客观、深入、核实、调查的情况下 , 在没有从事件源头因果关系角度摸清楚的情况下急功近利、错误评论、失实报道 , 完全丧失了作为媒体人应有的诚实、公正、对社会有正义感、责任感的品质 , 完全是在做曲意逢迎、奉承政府 , 对媒体人是一种侮辱、对新闻人是一种抹黑 。 报道中所指的“该处违建是莒县陵阳街道何家疃村民”就是本文作者我何治奎(身份证号:372826196909141535 , 电话号:18613631318)本人 , 而所谓的“违建”根本就是乌虚子有、一派胡言 。本人在2013年建房当初是经过村委同意且按规定缴纳了63500元的宅基地费 , 没有得到莒县土地的审批拿到宅基地许可证是政府不作为造成 , 不应由本人承担后果 , (就违建一事我通过行政诉讼加以纠正 , 并且两级法院判决都认定“并非违建” , 详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1行终11号”行政判决书) , 按照《城乡规划法》可以通过补办规划手续消除影响而不是硬性的拆除 , 明显执法不当、过度执法 , 对于本人的宅基地使用莒县综合执法局应尽调查、核实义务 , 收集证据合理、合法处置 , 而莒县综合执法局偏执认定为“违建”、执意要拆除是别有用意、另有隐情 。莒县发展和改革局早在2017年2月17日就作出了“莒发改审批字(2017)11号”《关于莒县财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县沭东新区陵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核准意见》 , 将莒县陵阳镇何家瞳村列入莒县沭东新区陵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莒县陵阳街道官方网站报道 , 菖县陵阳街道古佛寺最后一批村民搬进新楼(htp://www.juxian.gov.cn/ctnshow.php/aid/22013)新词报道中 , 证明:“陵阳街道城市规划区内共10个村 , 现在已经全部列入棚改计划 , 并且按照程序莒县陵阳街道办事处沭东建设指挥部按照程序分别两次给我本人房屋做了评估 , 整个拆迁是处在正常的办理过程中 。 而莒县综合执法局下发的“莒综土执罚字(2018)第014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在2018年10月11日下发给控告人的 , 这个时间节点正是控告人与莒县陵阳街道办事协商拆迁补偿尚未达成、搁置僵持阶段 ,, 而这个时间点也超过了《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两年内未发现免于处罚”的期限 , 莒县综合执法局为了达到强拆我房屋、不赔少赔的目的已昭然若街 , 其公然视法律于不顾、枉法执法 , 借“整改”之名对我经营中的服装厂进行断电、破坏(2018年1月10号监控被破坏 , 2018年5月18号断电 , 2018年5月21号二次断电)逼迫停产 , 其目的性明显 , 是故意、更是执法犯法 。 2019年10月17号晚上窗帘玻璃遭受不明人员打砸、干扰破坏(有报警记录、有打砸现场照片) , 一连串蹊跷事情的发生绝非偶然 , 一个好端端的上百人的企业、一个农民企业家就此被强权所折服、吞没、毁灭 。在征地拆迁中任何行政机关都没有强拆权力 , 只有法院才有权强拆拆迁户的合法房屋 , 而且事先必须履行严格的程序 。 但对拆除违建 , 行政机关还是有权力的 , 因此将拆迁户的房屋当作违建来处理 , 也是一贯的套路 。 莒县政府推进征收实施工作 , 已与我所在村大部分村民签订补偿协议 , 因与我一直未达成补偿协议 , 莒县政府便不遵循法定的组织实施程序 , 而径行将涉案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强制拆除 , 其执法目的不是为了严格农村土地的管理使用、落实《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 而是为了避开法定的组织实施程序、加快拆除进程 , 属于滥用职权 。 莒县综合执法局其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限期拆除通知、强制拆除公告等法律文书 , 没有法律效力、更不能成为强制拆除行为的依据 。 
《行政强制法》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 ”以及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莒县综合执法局片面的为实现莒县政府的拆迁进程 , 无视被拆迁人的权益 , 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三番五次的进行威逼、恐吓 , 早已丧失执法机关应有的公正、合法性 , 成为了披着合法外衣的地方爪牙!这一切的一切都有莒县政府的影子 , 都是利益、政绩在作祟 , 作为普普通通的农民怎能经得起政府的摧残、戏虐 。因坚守自身的合法权益招致莒县综合执法局的无理、无耻、无法的干预 , 逼迫控告人做无谓的诉讼 , 消耗了大量的时间、金钱、精力 , 仅律师代理费前后就高达10万余元 , 通过再审山东省高院于2020年6月2日下达(2020)鲁行申489号《行政裁决书》也认定我的房屋并非“违建” , 可是最终还是没能没能被强拆的命运 ,6月5日上午 , 被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强行拆除、夷为平地 。 拆除过程中家人录像、拍照遭到疯狂的阻拦、推搡撕扯 , 又被强行送往派出所进行拘禁 。 既然正当合法执法为何不让拍摄、为何不能光明正大的接受百姓监督 , 自知理亏的综合执法局、莒县政府能压制降伏一个百姓、一个村民 , 你能逃脱天理、正义的审判吗?你能逃脱良知的拷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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