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林业局来柳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林业局来柳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文章图片
听建议、立良法 。 6月3日 , 由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林业局等单位联合组成的立法调研组来柳 , 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的修订开展调研 。 首站在柳州市司法局以座谈会的形式开展 , 征求柳州市有关部门、育苗代表等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 听取“最接地气”的声音 , 以利于加强立法的科学性 , 提高立法质量 。
座谈会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家达主持 , 他对调研组来柳进行专项立法调研表示欢迎 , 并就近期柳州市司法局立法工作进行了简要汇报 , 并表示 , 将更紧贴人民群众的法治新需求 , 进一步加快民主立法工作的深入推进 。
【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林业局来柳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上 , 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一处调研员李福海介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的相关情况 。 柳州市相关部门及育苗代表在会上围绕《条例(修订草案)》体系逻辑、具体管理措施、法律责任、法律条文规范、文字严谨和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 特别是针对柳州作为试点城市已进行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 , 《条例(修订草案)》相关审批事项的规定与柳州实际不符的情形提出了修改意见 , 还对林木种苗种植占用耕地等问题着重进行了探讨 。
李福海感谢参会人员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 , 调研组将进行梳理 , 在下一步的修订草案审查工作中将会同起草单位认真研究吸纳 , 对修订草案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 不断提高法规草案的质量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