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骗局翻新 大学生成卡贩眼中“香饽饽”( 二 )
去年8月底 , 来自甘肃的小伙子王强(化名)在招临时工的微信兼职群里看到有位自称大神的人发布了收银行卡的广告 , 办好“四件套”的价格是450元 。 随后 , 他办理了两张银行卡 , 对方给了900元 。
两个月后 , 王强在微信兼职群里再次看到有人发布广告 , 随后有人讨论:网络赌博之类的犯罪活动用这些银行卡走账洗钱 。 他上网检索资料后发现 , “这些钱是不干净的” 。 通过一系列操作 , 王强把银行卡绑定在手机相关账户上 。
让王强记忆深刻的是 , 去年11月20日晚上6点多 , 他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一下子发来很多信息 , “接连几笔进账之后 , 就会有几笔出账” 。 最后总共进账35万元 , 每次进账5万元 。 随后 , 他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也有进账消息 , 3笔进账总共3万元 。
日前 ,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在网上检索“四件套”联系到多位卖家 。 一名卖家开价2500元 。
另一位卖家表示 , “四件套”一套卖800元 , 包3个月 , 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复印件 。 “保证3个月不挂失 , 寄之前我会重新查验 , 没有绑定第三方 。 3个月后 , 你要继续提供‘四件套’ , 还是800元3个月” 。
今年1月19日 ,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对倒卖银行卡给境外犯罪分子的舒某、赵某辰、赵某伟正式批准逮捕 。 其中 , “大牛”等人正是舒某专门找的代办银行卡的犯罪团伙 。
据警方调查发现 , 银行卡的买卖呈现拉皮条的收购模式 。 银行卡“四件套”在收购时一般每套200元 , 但在过程中层层转卖 , 层层加价 , 最后到真正的买家手里最高可以卖到每套3000元 。
贪图小利而出售银行卡存在法律风险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汪冒才检察官介绍 , 提交银行卡“四件套”的很多都是大学生 。 银行卡黑贩子往往通过兼职群打入学生内部 , 以轻松、高薪、兼职诱惑学生 , 每张卡支付150-200元不等的费用 。 有的大学生只是为了能多一些钱网购、消费或者上网吧打游戏 , 便草率地把身份证等信息交给骗子 , 甚至还有出现以宿舍为单位的群体性被骗现象 。
为何大学生会成为银行卡黑贩子眼中的“香饽饽”?
【银行骗局翻新 大学生成卡贩眼中“香饽饽”】汪冒才介绍 , 首先大学生无不良征信记录 , 所办理的银行卡也是干净的白卡 , 更有利于不明资金转账流水 。 其次大学生群体庞大 , 基数大 , 上当受骗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 而且大学生的社会经验不足 , 思想单纯 , 容易轻信他人 。
“如今兼职诈骗手段不断更新 , 五花八门 , 归根到底都是利用受害人趋利避害和轻信麻痹的心理 , 诱使受害人上当而实施犯罪活动 。 ”汪冒才提醒广大大学生群体 , 银行卡属于实名制 , 不是商品 , 非法买卖则会构成犯罪 。 “贪图小利而出售自己的银行卡 , 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 导致个人信用、财产双重受损” 。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樊国民律师认为 , 根据2003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 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 “所以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 是典型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 。 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行为的 , 将会被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
樊国民指出 , 按照规定 , 单位和个人存在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行为 , 被公安机关认定属实的 , 银行机构将在5年内暂停其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ATM等非柜面业务 , 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机构在也将在5年内暂停其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
另外 , 所有银行机构、支付机构也将在3年内不为其新开银行账户、支付账户 。 此外 , 上述行为也将被记入个人征信报告 , 并可能涉嫌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
另外 , 汪冒才还表示 , 银行卡不是闲置物 , 要妥善保管 , 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 , 应及时注销 , 不得随意丢弃 , 更不能转让、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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