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边角料Pro|原创 摄影家起诉网易质云公司盗用7张照片,获赔7200元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摄影家起诉网易质云公司盗用7张照片 , 获赔7200元
未经原告周某某许可 , 网易关联公司杭州网易质云科技有限公司冒用其7幅摄影作品 , 北京互联网法院日前一审宣判周某某获赔7200元经济损失 。
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 , 周某某系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 自称独立构思创作《盐城大纵湖旅游景区》、《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盐城盐渎公园》、《大丰东方湿地公园》、《大丰上海知青纪念馆》、《盐城陆公祠陆秀夫祠堂》、《枯枝牡丹园枯枝牡丹》等7幅摄影作品 , 认为网易质云公司未经原告允许在奇虎网使用了上述涉案图片 , 侵害了原告依法享有的著作权 , 要求网易质云公司公开赔礼道歉8个月 , 索赔21000元 。

科技边角料Pro|原创 摄影家起诉网易质云公司盗用7张照片,获赔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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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质云公司辩称 , 周某某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系涉案图片的著作权人 , 损害赔偿、合理费用诉请过高 , 涉案图片独创性低 , 知名度低 , 市场价值不高 。
【科技边角料Pro|原创 摄影家起诉网易质云公司盗用7张照片,获赔7200元】资料显示 , 杭州网易质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 , 注册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 网易公司CEO丁磊持股99% , 网易智慧企业部的负责人阮良持股1% 。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定网易质云公司未经许可 , 未署名 , 在其运营的“网易有料”中发表文章使用涉案图片 , 侵犯周某某对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 , 应承担侵权责任 。 2020年2月20日一审判处网易质云公司使用其账户“网易有料”在奇虎网连续24小时刊登致歉声明 , 赔偿周某某经济损失共计7200元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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