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一小区楼上6住户共同担责赔偿!所有住楼上的人请注意

再次回到家
却不想家里水漫金山
地板、家具、家电等物品遭污水浸泡
梓潼某小区的刘先生一怒之下
将房产公司及楼上公用排水管道的
6户住户起诉到了法院
索赔14万余元
绵阳一小区楼上6住户共同担责赔偿!所有住楼上的人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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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下水道堵塞致家中被淹
业主起诉楼上居民
2011年2月 , 刘先生在案涉房地产公司处购买了住房一套 , 并于2012年10月装修完工 , 花费人工费、材料费、家具家电费等合计19万余元 。 “我们夫妻俩都常年在外地工作 , 家中长期无人居住 , 平时就托家人偶尔照看一下 , 物业费也都是照常在交纳 。 ”刘先生说 , 2018年11月5日他回到家里发现 , 因管道堵塞造成污水从厨房水管溢出 , 家中地板、家电等被浸泡严重 。 2018年12月5日 , 经梓潼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 , 房屋损失为12万余元 。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 2017年11月 , 单元厨房管道就发生过堵塞 , 当时家人处理以后 , 物业公司还向楼上住户每人收取了80元钱给我 。 ”刘先生表示 。
为了讨要一个说法
刘先生将房产公司及
楼上公用排水管道的6户住户
起诉到了法院
并将物业公司列为第三人
请求判令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
合计14万余元
面对刘先生的诉求
房产公司认为:
房屋早在2012年就已竣工验收
此事和自己并没有任何关系
被起诉住户则表示:
是刘先生自己没有注意维护
应自行承担责任
物业公司则辩称:
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责任
不应再担责
物业、楼上住户均应担责
业主自身责任更大
本案焦点 , 主要集中在被告及第三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原告损失的问题 。 依据法院调查 , 能够证实刘先生所在的一楼与楼上6户是共用给排水管道 , 而此次漏水事件系厨房排水管油垢堵塞 , 而造成排水管道油垢堵塞的直接责任人无法查明 , 故推定二楼以上住户为共同侵权人 , 均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至于被告房地产公司 , 经调查能够证实案涉单元管道在竣工验收时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 且本案漏水造成刘先生财产损失的原因为管道堵塞而非管道破裂 , 故房地产公司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 , 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物业公司 , 对小区共用部位有维护、管理责任 , 从刘先生房屋受损情况来看 , 漏水时间不短且已发出恶臭味 , 物业公司作为案涉小区的物管公司 , 未能及时发现并通知业主 , 未尽到完全责任 , 对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在具体的责任比例划分问题上 , 法院认为 , 刘先生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 , 应对房屋尽到足够的管理义务 , 案涉房屋在本次漏水之前已经发生过管道堵塞情况 , 在第一次管道堵塞后应当更加注意管道情况 , 若能及时发现漏水 , 不会造成如此大的损失 , 刘先生对自己的房屋疏于管理是导致损失扩大的主要原因 。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 , 酌定刘先生自行承担60%的责任 。 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发现管道堵塞并通知业主 , 未尽到完全责任 , 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 酌定承担10% 。 因无法查明造成排水管道堵塞的直接责任人 , 楼上6户住户作为共同侵权人 , 根据公平原则 , 酌定各承担5%的责任 , 并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最终
法院认定刘先生的损失共计13万余元
判决物业公司赔偿1.3万余元
楼上6家住户各赔偿近7000元
并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注意
不要将装修材料 , 如水泥浆、大白膏及塑料漂浮物等杂物倒入厨房或卫生间管道内哦 。
蔬菜残渣是导致下水道堵塞及妨碍水处理的原因之一 , 最好不要直接倒入下水道中 。
卫生间和厨房的排污管、排水管
是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设施之一
请大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正确使用排污管和排水管
确保排污、排水管线通畅、不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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