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关心的问题法官来解答( 二 )
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 "离婚时 ,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应当共同偿还" 。因此 , 若法院认定该债务为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共同债务 , 即便俩人已经离婚 , 仍然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反之 , 法院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则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
采访人员:网友提问 , "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别人借钱拿去赌博 , 我要还款吗?"
法官:刚才也谈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 "离婚时 ,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应当共同偿还" , 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关健在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如果说丈夫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别人借钱拿去赌博 , 女方既不知情 , 又未分享该债务带来的利益(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 , 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 女方是不需承担还款责任的 。
采访人员: "我和妻子已经分居了 , 不是共同生活 。她独自借款买房 , 房子写她一个人的名字 。我要向债务人还款吗?"
法官:首先 , "分居"与"离婚"不是同一个法律概念 , 从法律角度来说 , 只要双方没有离婚 , 仍然是夫妻 ,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 夫妻一方出资购买、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房产 , 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由此产生的债务 , 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
采访人员:"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就必须夫妻双方共同还款吗?"
法官:一般情况下 , 如果是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借据 , 或其他能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 , 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 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 对于善意的第三人即债权人而言 ,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一般是不分份额的 , 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
全媒体采访人员 林镇佳 通讯员 谢文思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关心的问题法官来解答】编辑 徐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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