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别踩雷,这些动物不能吃!

疫情期间 , 野生动物得到全民广泛关注 , 今年3月31日 , 广东修订通过《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下称《条例》) , 该《条例》已于5月1日起施行 。 在今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 , 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林俊钦再次对《条例》进行解读 。
动物别踩雷,这些动物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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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对禁食范围的规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4日发布并施行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保持完全一致 。
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 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 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 例如 , 禁止食用夜鹭等野生鸟类和蝙蝠等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
同时 , 《条例》突出社会责任 , 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诚信自律承担社会责任 , 全社会成员要共同遵守禁食规定 , 移风易俗 , 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       
那哪些是可食用动物?
林俊钦指出 , 一是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物种可以食用 。 2020年4月8日 , 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 , 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 其中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 , 基本实现了家养畜禽应列尽列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8日 , 待《目录》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 。
另一个是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省《条例》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 , 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 , 以及依据《渔业法》管理的其他水生动物 , 可以继续养殖、食用 。
【采访人员】张子俊 黄进 关喜如意 龚春辉
【动物别踩雷,这些动物不能吃!】【摄影】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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