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花18万改造露台,遭邻居“恶意”举报,是维权还是眼红?


「」业主花18万改造露台,遭邻居“恶意”举报,是维权还是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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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花18万改造露台,遭邻居“恶意”举报,是维权还是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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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花18万改造露台,遭邻居“恶意”举报,是维权还是眼红?
住楼的朋友们都知道 , 在顶楼上一般会有一块露天阳台 , 有很多楼型设计时 , 这一块空间都是与顶楼住户家相连的 , 很多人想要去露台 , 就必须经过顶楼住户家中 。 而在一些老式的楼房中 , 露台则是有专门的楼梯可以爬上去的 , 不用非得经过顶楼住户的同意 。 因此在露台的使用权上 , 经常会产生分歧 。
前不久一名业主花18万改造了楼顶的露台 , 结果却遭到了邻居们的投诉 , 而个人到底有没有露台的使用权 , 也再次引发了大家的热议 。 有的业主认为 , 露台是大家共有的 , 业主们只有使用的权利 , 并不拥有所属权 , 所以任何人都不应该独占露台 , 哪怕是顶楼的用户 , 也顶多是比别人便利些而已 。
这名业主显然不是这么想的 , 他自己花了18万改造露台 , 就是想将露台建成自己私人的娱乐场所 , 但是没想到刚一建成就被邻居投诉了 , 他认为邻居们就是眼红自己 。 因为想要上露台必须经过自己家 , 没有自己允许 , 别人是没法上去的 , 所以他认为露台不算是公有场所 。
这名业主还说 , 自己当初在买房时 , 售楼小姐也说只有顶楼用户可以上露台 , 就相当拥有了露台的使用权 , 让业主放心使用 , 但即使是售楼小姐说的也是业主享有使用权而已 。 也就是说业主只可以使用 , 但是不能私自占用 , 圈成自己家地盘 。
其实在楼房中的很多部分 , 都是属于业主们共有的部分 , 露台也不例外 。 但是不排除有些业主在买房时 , 将露台一并买了下来 , 在房产证上也是包括这一块面积的 , 这样才算是业主的私人财产 , 业主也就可以在上面随意改造 。 否则的话 , 就会像这名网友一样 , 辛辛苦苦花钱建造的露台 , 只能被小区物业拆除 。
【「」业主花18万改造露台,遭邻居“恶意”举报,是维权还是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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