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锐评:对财务造假“零容忍” 从源头保护投资者

财富锐评:对财务造假“零容忍” 从源头保护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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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5日举行的第二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 ,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围绕投资者关心的注册制改革、长钱入市、减持制度等资本市场重点、热点问题 , 阐述了最新的监管态度 。
易会满表示 , 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违规屡有发生 , 这不仅破坏市场生态 , 更重要的是影响投资者信心 。 对此 , 必须出重拳、用重典、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这一论述引人瞩目 。 近年来 , 部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被曝光 , 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
近日 , 证监会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作出处罚及禁入决定 。 对康美药业公司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60万元罚款 , 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10万元至90万元不等罚款 , 同时 , 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 。 同时 , 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
易会满表示 , 证监会集中力量查办康得新、康美药业等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 。 这些案件具有一些共性特点:一是造假周期长、金额巨大 , 往往持续数年时间 , 虚增利润动辄几十亿乃至上百亿元 。 二是出现系统性、规模性造假现象 , 有的公司虚构业务 , 搞“两本账” 。 三是造假同时往往还伴生违规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犯罪行为 。 对这类案件 , 证监会将紧抓不放、一查到底 。
“有预谋、有组织 , 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行为” ,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对康美药业的这一表态 , 道出了相关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严重性 。
对这些典型案例 , 需依法惩处 , 给作奸犯科者惩戒 ,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维护市场的底线和基本秩序 。 这是广大投资者的呼声 , 也是社会公众的心声 。
诚信经营是资本市场的基本规则 。 但是 , 长期以来 , 一些上市企业无视法律和规则 , 肆无忌惮地实施财务造假 , 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 。 而相关中介机构未能当好“把关人” , 甚至与造假者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 严重阻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
根据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 , 证券违法犯罪成本已大幅提升 , 尤其是加大了财务造假的惩处力度 。 对此 , 监管部门需始终对财务造假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 依法运用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诚信记录等追责体系 , 严打财务造假等行为 。
投资者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 其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护 , 关乎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 新证券法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 , 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
【财富锐评:对财务造假“零容忍” 从源头保护投资者】在新证券法已经实施的全新法治环境下 , 监管部门需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 , 用好新证券法这把“利剑” , 切除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等“毒瘤” , 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 , 加大证券违法违规成本 , 净化市场环境 , 从源头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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