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3名“演员”被判刑,只因演技太好,走上犯罪道路...

2020年5月8日 , 汇川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张某、孙某、付某犯招摇撞骗罪一案 。
遵义3名“演员”被判刑,只因演技太好,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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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孙某共谋冒充遵义市汇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查缉非法营运车辆骗取钱财 , 后张某邀约被告人付某参与 。
2019年4月8日 , 被告人张某、付某冒充遵义市汇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 在遵义市汇川区董公寺镇驰龙驾校附近 , 拦截正在进行非法营运的驾驶员王某某驾驶的北汽轿车 。 张某声称要查扣王某某的车辆 , 还要处以高额罚款 。 孙某赶到现场 , 以中间人身份居中协调 。 王某某为了免予处罚 , 购买了2条中华牌香烟(软)、1件红牛饮料 , 到银行柜员机取款现金4,000元拿给张某 , 后被放行离开 。 随后 , 张某、孙某、付某进行分赃 。
2019年6月19日 , 被告人张某、付某冒充遵义市汇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 在遵义市汇川区董公寺镇驰龙驾校附近 , 拦截正在进行非法营运的驾驶员王某驾驶的比亚迪牌新能源轿车 。 张某声称要查扣王某的车辆 , 还要处以高额罚款 。 孙某赶到现场 , 以中间人身份居中协调 。 王某为了免予处罚 , 到银行柜员机取款5,000元拿给张某 , 后被放行离开 。 随后 , 张某、孙某、付某进行分赃 。
遵义3名“演员”被判刑,只因演技太好,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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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孙某、付某为谋取非法利益 , 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 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之规定 , 已构成招摇撞骗罪 。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 予以确认 。 张某、孙某、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认罪认罚 , 本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
依法判决:
一、被告人张某犯招摇撞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二、被告人孙某犯招摇撞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三、被告人付某犯招摇撞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四、责令被告人张某、孙某、付某退赔被害人王某某人民币4,000元 。
【遵义3名“演员”被判刑,只因演技太好,走上犯罪道路...】五、责令被告人张某、孙某、付某退赔被害人王某人民币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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