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省会担当 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考核工作方案

为高效开展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十大提升行动") , 通过严格考核奖惩 , 激励各县区、相关市直单位和企业单位履职尽责 , 现结合工作实际 , 制定如下考核工作方案 。 一、考核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 , 以建设"山水名城、生态都市"为目标 , 通过实施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核考评 , 进一步推动十大提升行动出成果、见成效 , 实现"以考促进、以考促改、以考促优" , 使南昌人居环境更美、生态环境更优、文娱去处更多 , 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打造可阅读、有温度、更宜居的"美丽南昌·幸福家园" 。 二、考核原则
(一)科学决策 , 统一领导 。 建立统一的十大提升行动考核评价工作机构 , 对考核考评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调度 , 推动履职到位、优化服务效能 。
(二)合理设置、统一组织 。 采取定性和定量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 科学合理的设置考核指标 , 精确精细的设定考核细则 , 形成良性运转的考核评价体系 。
(三)客观公正、统一运用 。 以十大提升行动项目推进为导向 , 客观公正地实施考核考评 , 考核结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考核体系 , 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 三、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由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指挥部负责组织 , 指挥部下设的督查考核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督考办)负责具体实施 。 四、考核对象
各县区、相关市直单位和企业单位 。
(一)县区组
城区组(8个):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 。
三县一区组(4个):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 。
(二)市直单位组
市直单位一组(16个):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重点办、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公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文明办、市河长办、市改善办 。
市直单位二组:其他相关市直单位 。
(三)企业单位组
企业单位一组(6个):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南昌城投集团、南昌水投公司、南昌旅游集团、南昌工业控股集团 。
企业单位二组:其他相关企业单位 。 五、考核方式及计分
(一)县区组考核
1.考核方式
每月对县区十大提升行动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1)十大提升行动推进考核(90分) 。 考核县区十大提升行动25项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 。 此项指标由十大提升行动任务牵头市直单位负责 , 考核方案根据行业标准和推进要求另行制定(25项任务见附件1) 。
(2)综合考核(10分) 。 考核县区在十大提升行动中组织保障、督查督办、工作执行力等方面落实情况 。 此项指标由市指挥部督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细则见附件2) 。
2.计分方式
(1)十大提升行动25项任务均按百分制进行考核;
(2)十大提升行动推进考核得分=十大提升行动25项任务考核平均得分*90%;
(3)月度考核成绩=十大提升行动推进考核得分+综合考核得分 。
(二)市直单位组
1.市直单位一组
(1)考核方式
每月对市直单位一组十大提升行动项目牵头组织、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①履职履责考核(80分) 。 考核市直单位一组在十大提升行动中组织保障、督查督办、工作执行力等履职履责工作落实情况 。 此项指标由市指挥部督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细则见附件3) 。
②满意度测评(20分) 。 由各县区、相关企业单位对任务牵头市直单位组织调度、服务协调、推进落实等情况进行评价 。 此项指标由市指挥部督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单位一组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4) 。
(2)计分方式
月度考核成绩=履职履责考核得分+满意度测评考核得分 。
2.市直单位二组
每月月末由市指挥部督考办会同市直牵头单位对市直单位二组十大提升行动工作推进落实及履职履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
(三)企业单位组
1.企业单位一组
(1)考核方式
每月对企业单位一组十大提升行动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①十大提升行动推进考核(90分) 。 考核企业单位一组十大提升行动涉及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 。 此项指标由十大提升行动相关牵头市直单位负责 , 考核方案根据行业标准和推进要求另行制定 。
②综合考核(10分) 。 考核企业单位一组在十大提升行动中组织保障、督查督办、工作执行力等方面落实情况 。 此项指标由市指挥部督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细则见附件2) 。
(2)计分方式
①涉及考核任务均按百分制进行考核;
②十大提升行动推进考核得分=十大提升行动涉及任务考核平均得分*90%;
③月度考核成绩=十大提升行动推进考核得分+综合考核得分 。
2.企业单位二组
每月月末由市指挥部督考办会同市直牵头单位对企业单位二组十大提升行动工作推进落实及履职履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 六、结果运用
(一)排名通报
1.每月考核成绩在十大提升行动调度会上通报 , 并在全市主流媒体上公布;
2.每两个月考核成绩在市政府常务会上通报;
3.每季度考核成绩在市委常委会通报 , 考核成绩同时纳入南昌市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成绩实施季度奖惩;
4.每年召开年度表彰会 , 根据年度考核汇总成绩 , 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后进单位作表态发言 。
(二)问责联动
1.月度得分排名末位的县区、市直单位、企业单位 , 分管领导在十大提升行动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
2.连续两个月排名末位的县区、市直单位、企业单位 , 分管领导在十大提升行动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 , 并由指挥部作风问责工作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3.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的县区、市直单位、企业单位 , 分管领导在十大提升行动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 , 指挥部作风问责工作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4.十大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市委组织部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扣分范畴 , 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参考依据 。
(三)及时奖励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实行及时奖励制度激励担当作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9〕92号)文件精神 , 对推进有力、效果明显的县区、市直单位、企业单位及个人 , 按规定给予及时奖励 。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和市直牵头单位要根据十大提升行动任务 , 制定操作性强的考核方案 , 报市指挥部督考办备案 , 实施公平、公正、公开考核 。
(二)十大提升行动牵头市直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实施考核 , 并负责将每月的考核结果汇总 , 于次月5日前报市指挥部督考办 , 并附扣分涉及的项目、点位等事项 。 逾期不报的 , 纳入市指挥部督考办对各成员单位综合考核扣分范畴 。
(三)考核人员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 ,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 不准违规操作、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收受礼金礼品、不准接受宴请、不准干扰考核 , 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
附件:1.十大提升行动县区组考核项目
2.综合考核评分细则(县区组和企业单位一组)
3.市直单位一组履职履责考核评分细则
4.市直单位一组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1
十大提升行动县区组考核项目
彰显省会担当 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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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综合考核评分细则
(县区组和企业单位一组)
彰显省会担当 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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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市直单位一组履职履责考核评分细则
彰显省会担当 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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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市直单位一组满意度测评表
彰显省会担当 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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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省会担当 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考核工作方案】备注:根据测评结果赋分 。 满意率在90%(含)以上的 , 不扣分;满意率在85%(含)-90%之间的 , 扣0.1分;满意率在80%(含)-85%之间的 , 扣0.2分;满意率在75%(含)-80%之间的 , 扣0.3分;满意率低于75%的 , 扣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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