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公开听证 训诫提升办案质效

近日 , 我院对犯罪嫌疑人纪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 , 该案系因欠薪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未遂)案 。
公安机关承办民警、被害人马某某、犯罪嫌疑人纪某某及辩护人到会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作为听证员参加会议 。
积极开展公开听证 训诫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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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公开听证 训诫提升办案质效】会上 , 承办人陈述了本案的基本案情 , 并在此基础上阐明了对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 。
承办民警也向与会各方通报了查明的案件事实及主要证据 。 随后 , 受邀听证员详细征询了被害人谅解意愿 , 了解了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 , 听取了辩护人辩护意见 。
积极开展公开听证 训诫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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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议 , 受邀听证员同意我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本次听证 , 消除了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 , 促进矛盾化解 , 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
会后 , 经检察长决定 , 我院依法对纪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及《训诫词》 , 深刻剖析了被不起诉人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及社会危害性 , 促使其认识到自身犯罪行为的严重性 , 希望其能够吸取本次教训 , 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 训诫后 , 被不起诉人表示将珍惜机会 , 改过自新 。
积极开展公开听证 训诫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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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布不起诉决定时 , 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训诫工作是我院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 既达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 , 又给被不起诉人敲响了警钟 , 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 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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