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一车主肇事后妄想“一逃了之”!结果“杯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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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一车主肇事后妄想“一逃了之”!结果“杯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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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日照5月6日讯(通讯员华颖)5月5日16时19分 , 在日照市区山海路与日照北路东侧500米处 , 发生一起两辆小型汽车相撞事故 。 肇事后 , 其中一方车辆加速逃离现场 。 接到报警后 , 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河山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 经初步勘查 , 被撞方黑色本田牌轿车左侧后视镜及车门不同程度受损 , 车辆驾乘人员由于紧张没有看清逃逸车辆的型号和车牌号码 , 现场也并未留下其他可用的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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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取附近路段的视频监控 , 连夜查看逃逸车辆可能经过的沿线卡口录像回放 , 逐一进行比对排查 , 办案民警于5月6日上午成功锁定嫌疑车辆 , 并找到肇事嫌疑人张某 。 张某到案后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 目前 , 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办理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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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
蜀黍有话说:
交通肇事后逃逸 , 尚不构成犯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 尚不构成犯罪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 尚不构成犯罪的 , 驾驶证记12分 。
交通肇事后逃逸 , 并已构成犯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肇事逃逸后果严重
以下四项请牢记:
1、交通肇事逃逸后将承担责任认定上的不利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 ,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 , 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 但是 , 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 , 可以减轻责任 。
在一些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中 , 肇事司机可能只承担次要责任甚至是无责任 , 但如果因为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 肇事司机就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
2、自己承担赔偿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如肇事车辆投保了车辆保险 , 发生交通事故后 , 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 。 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 , 按《保险合同》约定 , 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 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 , 不足部分只能由车主自行掏腰包 。
3、行政及刑事处罚严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 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 尚不构成犯罪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记12分 , 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4、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 , 逃逸后罪责加重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肇事后逃逸的 , 属法定的加重情节 , 因逃逸而致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
如果伤者没有死亡 , 机动车驾驶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 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 , 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 , 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 按《刑法》规定 , 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
【日照一车主肇事后妄想“一逃了之”!结果“杯具”了】日照公安交警提醒:天网恢恢 , 疏而不漏 。 发生交通事故后 , 切勿抱着侥幸心理 , 企图借夜色、雨天溜之大吉 。 近年来 , 机动车缉查布控等高科技手段日益普及和应用 , 想在事故发生后脚底抹油一逃了之 , 简直是痴人说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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