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强拆后怎么样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

您好,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被司法强拆后,房屋已经被拆除的,对司法强拆不服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
■网友的回复
送达没有问题,只要给你送到了就行,不论你的想法是接受还是不接受。调解不是必经程序。拆你房子的是法院,你总不能上法院起诉法院拆除你房子吧?法院拆除房子之前,会审查拆迁办是否告知了你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且会为你留出足够的时间等你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既然法院来拆,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审查过的,要么是你放弃复议或者诉讼要么就是复议或者诉讼维持了拆迁办的决定。你如果真觉得这个事中间政府机关或者法院有什么问题,你现在的办法有两个,一是信访或者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二是找检察院法院申诉。
■网友的回复
【司法强拆后怎么样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 第二个问题应该不过期,行政诉讼法中关于不动产的诉讼时效最长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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