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一分钱都没进股市,荐股平台假扮富商“谈恋爱”:涉案近2000万( 二 )


收割!假冒荐股老师“亏完”投资款
开发虚拟炒股平台只是第一步 , 诈骗团伙的根本目的是令被害人出资并相信投资款已经“亏掉” 。 以靳某丹团伙的诈骗活动为例 , 其操作手段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网络招聘组建团伙 。
为实施诈骗 , 靳某丹以实际控制的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的河南千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作案地点 , 提供电脑、U盘等作案工具 , 通过网络招募员工 。
具体分工方面 , 靳某丹在公司内部设立人事部、财务和销售部 。 其中人事部的人事专员负责招聘员工 , 注册、分发作案账号等工作;财务负责在虚假平台为被害人开户、核算员工提成、发放工资等工作 。 公司下设的两个销售部门 , 分别有3个团队 , 其中一组分为巅峰队、王者队、新秀队 , 另一组分为主力队、超越队、雄鹰队 。 销售人员分别负责虚构身份 , 引诱被害人在虚假平台开户入金 。
二、借婚恋交友骗人“开户” 。
团队组建完成后 , 销售人员虚构单身成功中年男性身份 , 在多家交友婚恋网站注册账号 , 以交友、婚恋的名义搭识中老年妇女 , 在聊天过程中发送虚假炒股赚钱图片 , 谎称自己通过公司平台炒股已大额盈利,编造被害人在老师指导下能够盈利的谎言 。
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 , 假冒的“单身成功中年男性”向被害人推荐由销售团队长扮演的“开户经理” , 再由团队长通过财务专员为被害人在虚假平台上注册账号 , 由被害人投入资金 。
三、“荐股老师”出场收割 。
被害人注册账号并投入资金后 , “开户经理”将被害人推荐给由靳某丹等人扮演的“老师”,由“老师”引导被害人在虚假平台“投资”操作;后靳某丹等人通过反向引导、多倍杠杆、强制平仓等方式让被害人误以为投资亏损 , 相关销售人员则进一步安抚被害人、鼓励被害人追加投资 。
根据南通警方此前的通告 , 为了让受害人相信“投资亏损” , 诈骗分子会研究真实股指大盘 , 故意推荐下跌的股票让受害人购买 。 即便个别股票实际上涨 , 骗子也会想方设法引诱受害人继续投资其他股票 , 最终达到“亏损”的目的 。 “虚假股票交易平台里设置了10倍杠杆 , 股票实际下跌1% , 平台里的股票就要缩水10% , 目的就是尽快‘亏光’ 。 ”
在靳某丹团伙诈骗的具体案例中 , 有的被害人遭遇股票做亏、强制平仓 , 所有本金均被骗走 。 比如2017年12月 , 被害人肖某乙加入华融平台 , 于2018年1月3日至1月11日向该平台入金人民币共计5万元 。 在荐股的“浩昌”老师诱骗下 , 被害人肖某乙购买股票投资 , 后因股票做亏、强制平仓等 , 5万元均被骗 。
甚至还有被害人参与了配股 , 还倒欠平台钱款 。 2018年4月 , 杨某通过网络假扮成功人士“胡某强”搭识被害人张某甲 , 后在杨某的诱骗下 , 并通过李某甲假扮的开户经理“闫某发”指使 , 被害人加入银盛证通平台 , 于2018年4月27日至5月4日向该平台入金人民币共计20万元 。 在李某甲推荐的“浩昌”老师、“趋势张老师”诱骗下 , 被害人张某甲购买股票进行投资 , 因做损及配股等倒欠平台数万元 , 后经张某甲多次要求 , 靳某丹团伙退给张某甲2万元 , 剩余18万元均被骗 。
在本案中 , 法院认定被告人原某磊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同时 , 法院责令被告人原某磊与另案处理的同案犯共同退赔人民币120.3732万元 , 发还被害人 。
另据***报道 , 今年3月19日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发布8起2019年度崇川检察金融网络犯罪典型案例 , 其中包括靳某丹等44人诈骗系列案件 。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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