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起诉”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

河南日报客户端采访人员周青莎
人在洛阳 , 却通过手机在郑州的法院成功办理立案 , 并且只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 。 5月6日 , 采访人员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 郑州两级法院积极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 , 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快速办理诉讼事务 , 享受法院便民服务带来的红利 。
“家门口起诉”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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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起诉”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贾女士是洛阳市宜阳县城关镇人 , 4月27日 , 她以牛某拖欠4万多元货款为由向宜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 除民事诉讼法规定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和实行专属管辖的案件 , 绝大多数民事案件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因此 , 宜阳县法院接到诉状后 , 告诉贾女士 , 她的案件应该在牛某所在地的郑州市二七区法院起诉立案 。
当日下午4点 , 宜阳县法院立案庭跨域专员指导贾女士通过移动微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 15分钟就得到了二七区法院的回应 。 经过双方法官电话沟通 , 确认该立案申请符合受理条件 , 4点36分 , 立案手续办理完毕 。 收到法官通过网络系统发来的反馈 , 贾女士高兴地说:“这么快就立上案了 , 真是太方便了!”
为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 , 解决异地诉讼难等问题 , 郑州两级法院积极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 。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到就近法院提交起诉申请材料 , 由该法院作为协作法院 , 代为核对、接收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发送跨域立案服务申请 。 管辖法院收到后 , 及时响应 , 并向协作法院作出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反馈 , 由协作法院当场送达或告知当事人 , 构建起“家门口起诉”新模式 。
据介绍 , 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中 , 时间指标是重要一项 , 而时间指标在法院工作的第一个关键节点就是立案 。 跨域立案和网络立案的有机结合 , 既让当事人免受奔波之苦 , 又大幅缩短立案时间 , 同时优化了社会营商环境 。 “这个案件是我院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机制的缩影 , 去年以来 , 郑州两级法院共实现跨域立案482件 , 其中接收外地法院跨域案件264件 , 成功跨域到外地法院218件 。 ”郑州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季说 。
编辑: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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