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帮人的,而不是。。。

我看了最新的新闻《饭店老板饲养金刚鹦鹉8年 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5月3日从浙江海宁市公安局了解到的 , 在腾讯网上看的 , 证实不是谣言 。我没造谣 , 但我义愤填膺!我认为:国家的法律应该是帮人的 , 而不是害人的 。 何为帮人:帮好人 , 普通公民 , 普通正常公民就是好人 , 保护好人的同时惩治坏人 , 这就是法律的根本 。 这个案件对于饭店老板而言 , 就像突然有个坑 , 掉进去 , 好好一个人 , 没偷、没抢、没招谁惹谁、没伤害别人 , 正常做生意 , 就被刑拘了 , 什么叫刑拘 , 嫌疑犯触犯了刑法可能变成罪犯即将被判决的人 , 适合刑拘 。 好好一个人就变罪犯了 , 这不是害人 , 不是坑是什么!!!法律我也懂:构成犯罪证据的部份应该有主观故意、客观事实 , 而且法律的字眼要准确无误一字不错 。首先:你办案民警和法官怎么认定饭店老板八年前是主观故意犯罪 , 而不是善意取得?(八年前老板知道买这只鹦鹉是犯罪还冒牢狱之灾去买——这叫主观故意;老板不知道买这只鹦鹉是犯罪于是花钱购买了——这叫善意取得)其次:客观事实这只鸟很大可能是人工饲养繁殖的而不是野生抓捕的 。 除非你办案民警有证据证明这只鹦鹉八年前是野生抓捕之后被贩买的 。保护野生动物 , 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 “野生”两个字是最重要的定语 , 法律上“野生”这两个字眼一定要准确无误才是违法犯罪 。我认为:国家的法律应该是帮人的 , 而不是害人的 , 更不是用来让人乱执法专坑普通老百姓的 。 该案件只要饭店老板是善意取得鹦鹉 , 法律就应该帮他 , 帮他的方式就是告诉他:这次(8年前)你没有违法 , 更没有犯罪;如果下次你明知道是野生的 , 你还购买 , 你就违法了 。饭店老板应该无罪释放 , 每刑拘一天按国家赔偿并赔礼道歉 。 那个办案的警察应该重新仔细学习一下法律 , 今年考核不称职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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