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础设施REITs相比类REITs有哪些变化?

2020年4月30日 , 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 。 同时 ,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 二者对公募基础设施REITs的试点范围、项目要求、融资用途、产品设计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 , 标志着国内公募REITs拉开序幕 。
从《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看 , 国内公募基础设施REITs在运作方式、收益分配、杠杆限制方面的规定与国际接轨 。 其中 , 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 与国际一致;借款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 , 杠杆限制比其他国家REITs严格 。
国内已发行的产品部分符合了国外REITs的标准 , 但在交易结构、运营方式、收益分配等存在差异 , 因此称为“类REITs” 。 截至2020年4月30日 , 存续的类REITs共68只 , 发行额合计为1271.97亿元 。 其中 , 基建类的收费路桥类REITs有3只 , 发行额合计109.9亿元 , 占比8.64% 。
现有的基础设施类REITs , 交易结构体现了固定收益属性 。 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方作为劣后投资者 , 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而外部投资者认购优先级 , 享有固定收益 。 同时 , 类REITs还采取多样化的增信措施保障优先级现金流 。
公募基础设施REITs交易结构突出股性 , 体现高分红特征 。 公募REITs产品有望采用平层设计 , 投资者享有浮动的租金、收费权收益以及资产增值收益 。
公募基础设施REITs引入公众投资者 , 并增强流动性 。 目前类REITs投资者范围较小 , 且私募发行 , 投资者一般只能在开放期选择回售 , 产品流动性弱 , 导致产品近几年数量和规模增速很缓慢 。 公募REITs的试点 , 一方面 , 扩大投资者范围至公众投资者 , 另一方面 , 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可上市交易 , 增强流动性 。
公募基础设施REITs长远发展 , 可能有两个问题仍需解决:一是管理人问题 , 从国外经验来看 , 基础设施REITs的发起人就是运营者 , 有能力管理资产 , 而资产运营和投资是REITs未来收益的保障 , 而我国公募基金目前欠缺项目运营能力;二是产品的供给和需求匹配问题 , 可能存在原始权益人认为REITs融资成本较高 , 而投资人认为REITs投资收益较低的不匹配问题 。
风险提示:政策法规超预期 。
公募基础设施REITs指引与国际接轨
2020年4月30日 , 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同时 ,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 二者对公募基础设施REITs的试点范围、项目要求、融资用途、产品设计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 , 标志着国内公募REITs拉开序幕 。
从投资角度看 , REITs(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 ,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股票或受益凭证的方式汇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 , 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不动产投资经营管理 , 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 。 从资产角度看 , REITs是不动产的证券化 , 底层资产是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不动产 。 底层资产为基础设施项目的REITs称作基础设施REITs 。
2019年4月 , 我们在报告《他山之石 , 公募REITs如何发展》对国外REITs的交易结构、立法模式、物业及REITs估值进行梳理 , 并探讨了国内公募REITs可能的发展路径 。 从《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看 , 国内公募基础设施REITs在运作方式、收益分配、杠杆限制方面的规定与国际接轨 。 其中 , 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 与国际一致;借款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 , 杠杆限制比其他国家REITs严格 。
公募基础设施REITs相比类REITs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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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 , 国内公募基础设施REITs的交易结构和国际模式存在差异 。 在现有法律制度和实践背景下 , “公募基金+ABS”成为公募REITs阻力相对较小的模式 , 与国外REITs采取公司型或信托型有所差异 。 美国主要采用公司型 , 亚洲国家主要采用信托型 。 公司型REITs , 投资者与REITs形成股权关系 , 投资收益以股利方式分配;信托型REITs , 投资者与管理人、受托人形成信托关系 , 持有信托基金份额 。 两种模式下 , REITs均可以直接投资股权或物业资产 , 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在交易所公开交易 , 公司型REITs还可以进行IPO和增发 。
而国内REITs以公募基金作为载体 , 较难直接投资股权或不动产资产 。 考虑到资产证券化制度规则已经较为成熟 , 资产支持证券(ABS)成为REITs的投资标的 , 从而形成“公募基金+ABS”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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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引下 , 公募基础设施REITs相比类REITs有哪些变化?
国内已发行的产品部分符合了国外REITs的标准 , 但在交易结构、运营方式、收益分配等存在差异 , 因此称为“类REITs” 。 截至2020年4月30日 , 存续的类REITs共68只 , 发行额合计为1271.97亿元 。 其中 , 基建类的收费路桥类REITs有3只 , 发行额合计109.9亿元 , 占比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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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REITs交易结构体现了固定收益属性
【公募基础设施REITs相比类REITs有哪些变化?】现有的基础设施类REITs , 交易结构体现了固定收益属性 。 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方认购次级 , 而外部投资者认购优先级 , 优先级享有固定收益 。 同时 , 类REITs采取多样化的增信措施保障优先级现金流 。
1.交易结构以私募基金/信托计划+专项计划为主
类REITs交易结构相对复杂 , 基本结构是专项计划通过私募基金或信托控制项目公司股权 , 从而间接控制物业 。 专项计划除了控制项目公司股权 , 同时给项目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 构造“股+债” , 有了债权 , 利息可以抵税 , 且能够实现物业抵押 。
以“私募基金+专项计划”为例 , 运作流程如下:(1)基金管理人设立私募基金 , 原始权益人认购全部私募基金份额 。 (2)计划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 , 优先级和次级投资人认购资产支持证券 。 (3)专项计划以认购资金向原始权益人收购全部私募资金份额 。 (4)私募基金直接或通过SPV取得项目公司100%股权并发放委托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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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先级/次级分层 , 多种增信措施保障优先级现金流
类REITs通常采用优先级/次级分层 , 原始权益人或其关联方作为劣后投资者 , 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而外部投资者认购优先级 , 享有固定收益 。 同时 , 类REITs还采取多样化的增信措施保障优先级现金流 。 以沪杭甬徽杭高速类REITs为例 , 增信方式主要包括优先级/次级分层、项目公司运营净现金流1.21倍以上超额覆盖、标的公路收费权和标的公路广告经营权运营收入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沪杭甬公司差额支付及流动性支持承诺等 。
(二)公募基础设施REITs交易结构突出股性 , 体现高分红特征
现有类REITs , 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分层设计 , 外部投资者认购优先级 , 享有固定收益 , 该模式下产品的债性较强 。 公募REITs产品有望采用平层设计 , 投资者享有浮动的租金、收费权收益以及资产增值收益 , 突出股性 。 而且 , 《征求意见稿》规定 , 公募基础设施REITs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 与国际接轨 , 体现了REITs高分红的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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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募基础设施REITs引入公众投资者 , 并增强流动性
目前类REITs投资者范围较小 , 且私募发行 , 投资者一般只能在开放期选择回售 , 产品流动性弱 , 导致产品近几年数量和规模增速缓慢 , 市场很小 。 公募REITs的试点 , 最核心是解决了类REITs的痛点 , 即参与者少和流动性弱的问题 。 一方面 , 扩大投资者范围至公众投资者 , 根据《征求意见稿》 , 公众投资者的认购占比还相对较低 , 不超过基金份额数量的16% 。 另一方面 , 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可上市交易 , 增强流动性 , 同时也增加了退出渠道 , 投资者可通过二级市场交易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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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募基础设施REITs发展展望
公募基础设施REITs长远发展 , 可能有两个问题仍需解决:一是管理人问题 , 从国外经验来看 , 基础设施REITs的发起人就是运营者 , 有能力管理资产 , 而资产运营和投资是REITs未来收益的保障 , 而我国公募基金目前欠缺项目运营能力;二是产品的供给和需求匹配问题 , 可能存在原始权益人认为REITs融资成本较高 , 而投资人认为REITs投资收益较低的不匹配问题 。
1.管理人问题 。 REITs的收益主要来自租金、收费权收益以及不动产增值或再投资收益 , 因此 , 不动产的运营管理和投资成为REITs收益增长的重要因素 。 “公募基金+ABS”交易结构下 , 与国外REITs相比 , 存在管理人欠缺项目运营能力的问题 。
国外基础设施REITs的发起人(管理人)通常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 , 比如印度电网基础设施投资信托的发起人SterlitePowerGridVenturesLimted , 是私营领域领先的电力传输企业之一 , 具有在印度全境中标、设计、预算、施工、运营、维护电力传输项目的丰富经验 。
根据《征求意见稿》 , 公募基金将作为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人 , 应配备不少于3名具有5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管理或运营经验的主要负责人员 。 但目前我国公募基金的主业是证券投资 , 缺乏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和投资的能力 。 因而短期来看 , 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归属原始权益人 , 可能更有利于REITs的收益 。 长期来看 , 随着REITs的发展 , 国内可能培育出兼具融资和项目管理能力的另类资产管理人 , 从而形成管运一体 。
2.基础设施REITs的供需匹配问题 。 《通知》和《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项目的试点范围和项目要求 , 并由各省级发展改革委遴选项目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至中国证监会 。 试点大概率首选原始权益人信用稳健、现金流稳定且投资回报良好的项目 。 但可能由于原始权益人认为REITs融资成本较高而投资人认为REITs投资收益较低 , 导致供给和需求的不匹配 。
从可能的匹配来看 , 供给方面 , 基础设施REITs对于降负债率需求较强的原始权益人吸引力相对较大 。 对于拥有好项目的原始权益人而言 , REITs融资成本不一定低于银行借款 , 但能够实现项目所有权或收益权转让 , 从而降低公司负债率 。 投资方面 , 基础设施REITs的收益和风险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 , 且期限较长 , 与银行、保险、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追求稳健收益的目标较为匹配 。
风险提示:政策法规超预期 。
本文来源:郁言债市(ID:yuyanzhaishi) , 华尔街见闻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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