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执行人想自救?不能不知道这两个方法

失信执行人想自救?不能不知道这两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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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朋友们对失信执行人这个词并不陌生 , 在一些公共场合 , 有时候会看到屏幕上播放失信执行人黑名单 。
为了惩治失信执行人 , 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 禁止失信执行人高消费:比如禁止住星级宾馆、禁止旅游度假、禁止坐高铁一等座、失信执行人的子女禁止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等……
这样看来 , 好像失信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已经被封杀了 。 但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的失信执行人呢?
先来看一则故事:
王某向朋友借款5万元 , 并出示了借条 。 到了还款日王某有钱却不还 , 他朋友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 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偿还许某5万元借款 。 判决生效后 , 王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 于是 , 他朋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执行人员多次到王某的单位进行现场执行 , 都被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逃避还款 。 法院遂将王某纳入人民法院失信名单内 , 同时向工商、税务等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了通报 。
在黑名单的公告贴进王某所居住的小区和单位之后 , 王某的家人在舆论压力下 , 劝王某尽快还钱 。 最终 , 王某迫于失信黑名单和社会给予的双重压力 , 主动联系了朋友 , 偿还了所欠的款项 。
很多失信执行人只看到眼前的利益 , 沉溺于金钱带来的满足 , 因而没能权衡好利弊 , 忽略了自己将要承受的恶果 , 才走上了失信执行人的道路 。
【失信执行人想自救?不能不知道这两个方法】其实 , 法律出台了各项严惩失信执行人的政策 , 但也不是给所有的失信执行人都封上了改过自新的路 , 法律给失信执行人开了一条“重新做人”的大道 。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也就是说 , 失信执行人依法执行了法院判决书 , 把该还的欠款及利息还清 , 那么系统将会从黑名单中删除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 。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另一种情况是“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 。 失信执行人和债主商量着把钱还清了 ,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 债主确认之后 , 黑名单自然解除 。
虽说法律也会网开一面 , 但小编提醒各位:即使有这样的机会 , 还是不要做失信执行人更好!毕竟以后身边的人想再次相信改过自新的失信执行人 , 也会三思而后行的!
本文来源|马上消费金融官微
新闻来源|搜狐手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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