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金华这些干部受处分了……
“五一”假期前夕 ,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 勤敲警钟 , 引以为戒 。
婺城
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一良种场工作人员违规报销个人私车油费问题 。 2012年下半年 , 区第一良种场部分班子成员口头商议决定 , 以单位报销的方式给开私车到市区办公事的职工燃油补贴 , 2013年至2017年 , 党支部书记宗顺荣、原场长刘伟民、支部委员岳小富、工作人员郑伟军、原工作人员钱春兰等人共报销油费57698.91元 。 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 , 上述人员将违规领取油费足额退回 。 2020年3月 , 宗顺荣、刘伟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岳小富、郑伟军、钱春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
2
婺城区人民法院法警谢光飞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 2017年9月 , 谢光飞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联系帮助 , 并收受其赠予的3张某餐厅自助餐券 。 2020年1月2日 , 谢光飞将3张自助餐券折价上交区纪委廉政账户 。 2020年3月 , 谢光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
3
婺城区城东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赵设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 2019年10月 , 赵设强受方某之托要求帮助争取青春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 为此收受方某活动经费500元 , 后因未达到目的 , 赵设强将500元退还方某 。 2020年4月 , 赵设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
兰溪
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
兰溪市住建局乡镇建设处建设员钱晓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 2017年至2019年初 , 钱晓平在担任柏社乡规划站站长期间 , 利用职务便利在乡村庄规划、农户建房审批、农户建房建工险业务推销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 并先后6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超市卡等钱物共计1.28万元 。 2019年7月 , 钱晓平主动上交违纪所得至市纪委廉政专户 。 钱晓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 2019年12月 , 钱晓平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
2
兰溪市云山街道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兼社区办主任童国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 。 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 , 童国平利用兼任桃花坞社区党委书记期间 , 多次以会议、欢送退休干部等名义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等聚餐 , 相关费用共计1.07万元由社区支付 。 2016年底 , 童国平违规用公款向社区工作人员发放春节福利 , 共计0.62万元 。 2015年至2017年 , 童国平还连续3年收受同一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面值1000元超市卡3张共计0.3万元 , 2017年下半年退回现金0.1万元 。 2019年11月 , 童国平主动上交违纪所得1.89万元至市纪委廉政专户 。 2019年12月 , 童国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3
兰溪市游埠镇游埠村党支部书记汪耀祥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 2015年 , 游埠村两委违规决定 , 通过村下属企业游埠商业贸易有限公司(村农贸市场)向村两委成员发放津补贴 。 2015年至2019年4月 , 该村共发放值班、通讯等各类津补贴25.9万元 , 其中汪耀祥领取4.8万元 , 村监会主任陈松松领取4.7万元 。 2019年11月 , 汪耀祥、陈松松分别退出违纪所得2.5万元、2万元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 , 并书面承诺按期清退余款 。 2019年12月 , 汪耀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陈松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义乌
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
义乌市北苑街道办事处干部何悟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 2017年至2019年底 , 北苑街道干部何悟其(保留副科级待遇)在担任拥军社区网格长履行环卫服务费收取等职责过程中 , 多次收受辖区内企业主、经营户赠送的加油卡、购物卡、香烟等财物 , 共计价值人民币12533元 。 事后何悟其因担心被查处退还相关当事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441元 。 2020年4月 , 何悟其被市纪委党纪立案审查 。
2
义乌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郭华法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 2019年9月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巡查科科长郭华法接受义乌港直通仓项目工程施工方负责人邀请 , 召集负责该项目监管的工程监督三科科长包国平以及巡查科副科长何晓明、监督三科干部叶善德等人违规接受宴请 。 市纪委正风肃纪检查组发现后 , 郭华法支付了餐费1080元 。 2020年3月 , 郭华法、包国平被市监委政务立案调查 , 何晓明、叶善德受到诫勉处理 。
3
义乌市供销联社商业联合总公司党支部书记周剑锋公款旅游问题 。 2017年4月 , 商业联合总公司党支部书记周剑锋以学习考察为名 , 组织7名退休党员赴江西婺源、景德镇等地旅游 , 并从单位经费中列支费用5000元 , 事后周剑锋主动上缴了违规列支费用 。 2020年1月 , 周剑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永康
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永康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俞晓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 2011年2月至2013年2月 , 俞晓在担任市殡仪馆主任等职务期间 , 违规收受永康市江南情人岛鲜花礼仪店负责人冯某某所送的购物卡、烟、酒、茶叶等财物 , 共计价值人民币1.65万元 , 其中 , 党的十八大后收受的礼品、消费卡价值4800元 。 2019年12月 , 俞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违规收受的礼品、消费卡已清退 。
2
永康市舟山镇里木坦村原村委会主任王志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 2015年 , 李某某承包舟山镇里木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2017年3月 , 为感谢王志伟对其在该村承包工程时的关照 , 李某某送给王志伟1800元 , 王志伟予以收受 。 2019年1月 , 王志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违规收受的礼金已清退 。
3
浙江永康五金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吕武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 2017年11月 , 吕武荡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 , 费用共计313.46元;2019年9月 , 吕武荡多次驾驶公务用车接送家属出行 。 2020年4月 , 吕武荡被党纪立案 , 相关费用已清退 。
4
永康市人才开发服务部驾驶员施拥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 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 , 施拥军(临时人员)违规从公务用车加油卡中套取现金1058.57元供个人使用 , 并多次驾驶公务用车上下班、接送家属出行 。 2019年11月 , 施拥军受到辞退处理 , 相关费用已清退 。 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舒樟彩受到诫勉处理 , 诫勉期六个月;人才开发服务科科长吴勇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
5
永康市象珠镇象珠四村党支部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徐新雄等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 2016年至2018年 , 徐新雄及原村委会主任徐德子等人违规决定 , 用村集体资金为11名村干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 共支出8400元 。 2019年12月 , 徐新雄、徐德子受到诫勉处理 , 诫勉期六个月 , 相关费用已清退;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 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徐爱君受到诫勉处理 , 诫勉期六个月 。
来源:八婺清风
编辑:周悦商务合作:paipai66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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