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行垃圾强制分类:杜绝混装混运 明确处罚措施

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 , 与以往显著不同的是 , 《条例》对个人生活垃圾分类由倡导性上升为义务性条款 , 并明确了对生活垃圾混投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的处罚措施 。 这意味着北京的垃圾分类从此步入强制时代 。
北京推行垃圾强制分类:杜绝混装混运 明确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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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 , 北京市民在社区内观看垃圾分类宣传展板 。 (图片来源:中新社)
北京《人民日报》报道 。 5月1日上午10时 , 四辆披上新装的垃圾转运车在朝阳区呼家楼北里社区首次亮相 。 垃圾转运车的外观被喷涂成四种颜色 , 并配有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 。 杜绝混装混运 , 是重点突破的管理难点 。
此次推行强制分类 , 形成了一些北京特点 。
形成管理体系 。 除新修订的《条例》外 , 5月1日同时实施《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 逐条明确物业对垃圾分类的具体责任 。 市政府还出台了四个配套规定 , 并研究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标准体系 。
明确分类责任 。 按照《条例》 ,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 , 应当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 , 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 。 对于个人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行为 , 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 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先进行劝阻 , 对拒不听从劝阻的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 , 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 , 再次违反规定的 , 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促进垃圾减量 。 5月1日起 , 北京餐馆依法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勺、刀叉 , 宾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牙刷、梳子等用品 。
【北京推行垃圾强制分类:杜绝混装混运 明确处罚措施】发挥强制作用 。 建立市民监督投诉机制 , 由市城管执法局建立完善日常执法检查机制 。 全市设置了垃圾分类桶站、分类驿站11.3万余组 , 并配备垃圾分类指导员2万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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