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市班线复线计划

为做好不同地区、不同等级的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 , 科学有序地恢复道路客运服务 , 根据省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交通保障工作组《关于恢复疫情低风险地区道路客运的通知》的要求 , 制定本预案 。
一.工作任务
1.从3月5日起 , 各客运企业和公交车站将根据公众出行需求 , 开通并逐步增加始于低风险县(市、区) , 止于中风险县(市、区)的班线客运 , 并恢复相关公交车站运营 。
二 。 工作要求
(一)做好复工准备工作
各县、区、市开发区要高度重视道路客运恢复 , 组织交通、公安、卫健等部门落实交通组织、卫生防疫、运营安全等方面的工作措施 ,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 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客运站源头防控、行车过程监管和车辆淘汰等各项措施 。 统一动员疫情防控人员 , 确保客运企业对消毒防护用品的需求 , 制定对道路运输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 。
(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1.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
各县、区、市开发区要督促各客运企业和公交客运站抓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严格落实客运站源头防控措施 , 落实卫健交通部门疫情防控责任 , 共同落实交通部和省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总部)的规定 。
【东营市市班线复线计划】2.落实企业的主要责任 。
(1)每个客运站早晚至少消毒两次 , 每4小时通风一次(通风时间大于10分钟) 。 车站工作人员应在工作前后每天测量一次温度 。 二级及二级以上客运站设在留观区 。 两个以上的客运站应当使用“公路客运信息报告系统” , 三个以下的客运站应当使用人工和二维码登记客运信息 。
(2)车辆每次消毒 , 每4小时通风一次(通风时间大于10分钟) 。 如果室外温度和车速允许 , 应关闭车内空调 , 打开车窗通风 。 乘客应尽可能坐着 。 三种以上的班线公共汽车和包车应在最后两排配备留观区和消毒剂 。
(3)如果客运站和车辆发热 , 立即对接触区域和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 对于进入站内温度超过37.3的人员 , 应尽快按程序就地隔离 , 并立即转移至卫生部门 。
(4)乘客在进出车站时必须穿戴口罩 , 并且必须测量他们的体温 。 客运站和车辆应配备适量的备用件口罩 , 以方便购买和使用未佩戴口罩的乘客 。
(5)应通过各种方式在客运站和车辆内进行健康保护知识宣传 , 提醒乘客在登机前穿上额外的衣服 。
3.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
(1)卫健等县区(市级开发区)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在客运站设立温度监测点 , 加强对疫情的检测和处置 。 加强客运站、运输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 , 提高一线员工疫情防控和应急反应能力 。
(2)县区(市级开发区)交通公安部门应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 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 确保车辆在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和联网联控系统上上线 , 企业实施持续监控;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 做好行车前的安全检查 , 防止车辆在有疾病的道路上行驶;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 , 杜绝超速和疲劳驾驶 , 实时掌握沿途天气情况 , 降低途中滞留和事故风险 , 确保行车安全 。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打击违法犯罪”和“打击未经许可招揽乘客等违法行为以及在公交场站周围非法运营“黑车”的操作要求和具体通报措施 , 对防控期间疫情发生的所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 确保所有乘客在测量体温后方可乘车 。
(3)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宣传和解释 , 统筹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新媒体、客运站、车载视频等多种渠道 , 大力宣传疫情交通领域防控措施 , 加强相关政策的解释 。
三 。 保障措施
(一)建立指导和监督机制 。 各县、区、市开发区交通主管部门应按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的要求 , 对道路客运恢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市交通局应当安排县级干部带领队伍 , 指导县级(开发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站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运营恢复、安全管理等措施 。 实施不到位的 , 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 督促立即整改到位 , 确保有序道路运输恢复及时优质完成 。
(2)建立应急机制 。 各县、区、市开发区应进一步更新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 确保一旦客运企业和车站出现疫情 , 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 并按规定采取隔离等防控措施 。
(三)建立监督问责机制 。 相关企业发现员工和乘客隐瞒行程、不报告病情 , 企业防控措施不到位的 , 要严格追究责任 。
客运站和运输车辆新冠肺炎疫情被划分成区域并分类用于预防、控制和引导(道路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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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东营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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