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禁入 这家连续8涨停公司实控人被罚

历时一年多调查后 , 涉嫌信披违法违规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环生物”)最终收到了监管部门重磅罚单 。
4月26日 , 四环生物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和结案通知书 , 因连续5年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未披露关联交易等行为 , 四环生物被罚款60万元;因存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买卖公司股票等多项违法行为 , 在公司年报中“隐身”多年的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则被合计罚款2734万元 , 终身市场禁入 。
实际上 , 去年9月证监会就已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 本次公告内容则意味着证监会对四环生物的处罚结果尘埃落定 。
隐瞒实际控制人信息长达5年
证监会罚单揭示四大问题
终身禁入 这家连续8涨停公司实控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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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生物发布的公告显示 , 公司及陆克平等相关人员涉及以下四大问题:
1、连续五年实控人存虚假记载
证监会查明 , 自2014年起 , 陆克平通过控制陆宇等13个证券账户及2个权益工具 , 在2014年2月20日至2018年4月11日交易四环生物股票 , 同时通过上述账户在四环生物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 此外 , 陆克平还控制一致行动人赵红等4人账户 。
陆克平通过使用上述19个涉案账户组交易四环生物股票 , 使其控制的四环生物表决权不断扩大 , 具体交易情况为2014年2月20日起买入四环生物股票 , 2014年2月21日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5% , 2016年6月20日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0% , 截至2018年4月11日 , 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9.42% 。
证监会认定 , 陆克平不晚于2014年5月23日成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 , 且其在2014年5月23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实际控制四环生物 。 而四环生物在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 , 均披露“无实际控制人”等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
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终身禁入 这家连续8涨停公司实控人被罚】2014年10月10日 , 四环生物子公司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迪)与陆克平控制的阳光集团子公司江苏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置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 约定新疆爱迪向阳光置业购买阳光敔山湾花园商铺 , 交易总价为5345.56万元 。 证监会认定 , 四环生物及其子公司新疆爱迪与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阳光置业均为陆克平控制的公司 , 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 四环生物未按规定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 涉嫌构成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 。
3、在限制交易期限内违规买卖股票
证监会查明 , 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共同持有四环生物股票达5%及每增加5%时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 且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继续买卖四环生物股票 。 陆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累计买入6.27亿股 , 累计买入金额43.21亿元;累计卖出2.72亿股 , 累计卖出金额19.51亿元 。
4、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公告和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
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合计持股达30%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 。 涉案期间 , 陆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持续交易四环生物 , 2016年6月20日 , 其共同持有的四环生物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比例达30%时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 , 且在2016年6月20日后仍持续交易四环生物 , 总体为净买入 。
截至2018年4月11日 , 陆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共同持有四环生物4.06亿股 , 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比例为39.42% 。
陆克平否认拥有控制权
自述投资亏损近10亿
公告显示 , 就上述问题 , 陆克平曾提出四点申辩意见 , 请求免除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 , 请求从轻或减轻限制期内交易行为的处罚:
1、陆克平知悉四环生物经营信息来源于其配偶、前十大股东之一的郁某芬 , 不应因其知悉四环生物经营信息推断其为实际控制人 , 且四环生物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是由董事长孙国建认可、推荐 , 与陆克平无关 , 相关人员指认其为实际控制人与事实不符;
2、陆克平是为公司利益从事涉案行为 , 最终投资亏损近10亿元 , 且积极配合调查 , 其并无违法的故意 , 主观恶性轻;
3、华樱等人并非陆克平一致行动人 , 应将其交易金额剔除;
4、对限制期内交易的行为 , 应适用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 而非第二百零四条 。
关于陆克平的申辩意见 , 证监会没有予以采纳 , 相关认定为:
其一 , 陆克平控制表决权超过30%、阳光集团有四环生物经营和财务资料、涉案人员指认等证据足以证明陆克平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 , 其提交的证据及申辩意见与现有证据相矛盾且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 依法不予采信;
其二 , 陆克平所述未公司利益增持、积极配合调查、投资亏损等申辩意见不构成免责理由;
其三 , 对陆克平收购上市过程中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及限制期内交易的行为 ,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对其予以处罚 , 并无不当 。
最终 , 针对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买卖“四环生物”的行为 , 对相关人员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 , 其中对陆克平处以2600万元罚款 。
证监会认定 , 陆克平自2014年开始增持四环生物股票 , 达5%时及增持过程中每增加5%时未依法公告、报告 , 且存在限制交易期内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 , 并指使四环生物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 其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 , 手段特别恶劣 , 涉案数额特别巨大 ,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 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 , 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 陆克平知悉并组织实施上述行为 , 违法情节较为严重 , 决定对陆克平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
对四环生物的信披违规行为 , 证监会责令公司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四环生物董事长孙国建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对于涉案的其他人员 , 也分别给予了1万到100万不等的罚款 。
年初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
去年底“卖树”收关注函
公告信息显示 ,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医药上市公司 。 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药品、保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近年来 , 公司在原有医药产业的基础上 , 还在进军生态农林产业 。
今年年初 , 作为医药概念股的四环生物股价飙涨 。 自1月20日起 , 连续八个交易日涨停 。 在2月7日 , 盘中股价一度涨至8.83元 , 创下近三年来的股价新高 。
面对股价上涨 , 四环生物在1月和2月先后四次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其在公告中多次表示: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 同时 , 公司留意到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媒体报道 , 目前 , 公司暂无特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产品研发和生产 。
而股价暴涨的背景下 , 公司也出现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 2月12日 , 四环生物发布公告称 , 公司股东昆山能源于2月7日至2月12日减持公司股份1385.82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1.35% , 减持后 , 昆山能源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 此次减持均价为8.05元/股 。 值得注意的是 , 昆山能源为四环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昆山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
4月25日 , 四环生物发布的2019年年报数据显示 , 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 其中营业收入4.18亿元 , 较上年同期增长5.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3.08万元 , 较上年同期增长148.68% 。
对于2019年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 , 四环生物在此前的业绩预告中表示 , 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和成本费用控制 , 同比盈利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积极拓展市场 , 业务量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 亏损减少 。
值得一提的是 , 去年年底 , 四环生物曾因“卖树”被交易所下发关注函 。 2019年12月 , 四环生物公告称 , 全资子公司广西洲际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八步区、巴马县、北流市等地的林木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六万林场 , 转让价款达1.71亿元 。 而该笔资产是四环生物于2017年通过股权置换获得 , 距离出售不到三年 。
深圳交易所对此下发关注函 , 要求说明转让林木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对公司及广西洲际的影响 , 是否对公司2019年的损益产生影响 。
四环生物回复表示 , 本次交易所获资金后续公司将用于偿还广西阳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欠款约9000万元 , 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首笔交易预计将于2020年2月完成 , 公司将于2020年2月确认该笔收入 , 此次交易对公司2019年损益不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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