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聊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新华社济南4月26日电(采访人员陈灏)近日 ,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民政府县长崔新乐 , 因为冠县人民政府被起诉而站在了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 这是聊城市首例县级政府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
这起行政诉讼案件 , 起因于当地彭楼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时 , 冠县人民政府在未取得相关征收批文的情况下 , 占用孙某某等29人的承包土地 。 庭审过程中 , 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质辩 , 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 。 法庭宣布 , 该案将择期宣判 。
【【新华网】山东聊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聊城中院党组书记刘延杰介绍 , 今年以来 , 聊城市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 今年第一季度 , 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 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占比27.12% 。
一些行政违法行为在行政机关败诉之后很快得到纠正 。
3月6日 , 聊城中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行政强制案件:被告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在未经原告姚某某同意、且未经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拆除其房屋 , 违反法律规定 , 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 。
“今后在房屋征收工作中 , 一定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合法拆迁 。 ”出席庭审的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江绍华在案件宣判后说 , 东昌府区政府庭后立即和当事人进行了积极沟通协商 , 对其进行合理合法的征收补偿或赔偿 。
“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 可以更有效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 有针对性地予以改进 , 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 ”刘延杰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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