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16)


二、诉讼经过
2018年6月12日,北京精雕公司派员到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报案,称该公司原职工田某某违规下载公司设计图纸,非法窃取该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18年7月30日,门头沟分局对田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立案侦查 。2018年8月,门头沟分局就田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邀请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选派检察人员与侦查人员赴广东、河北调取关键证据,并启动北京市专业同步辅助审查办案机制,及时借助外脑补强专业知识 。2019年1月22日,门头沟分局以田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请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月29日,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 。3月21日,门头沟分局以田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移送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准确定性,检察机关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检察官还通过自行侦查补充证据,并释法说理,促使田某某认罪认罚 。7月1日,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以田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 。7月18日,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田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被告人田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
三、评析意见
本案的权利人北京精雕公司是北京市百强民营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机械工业百强企业,也是国内数控雕刻机床制造行业的龙头企业 。本案中,权利人由于原内部员工侵犯商业秘密,导致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为高新技术企业排忧解难,对数据时代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技术信息的法律适用、权利人损失的认定等司法难题提出解决方案 。同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定制式”普法课等延伸检察职能,实现社会综合治理 。
(一)发挥审前主导责任,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引导侦查,促使案件侦查程序顺利推进 。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在案件侦查初期即应公安机关邀请介入侦查,先后列明40余条引导侦查意见,经过深挖细查,使全案得以突破 。二是自行侦查,严密证据体系 。检察官多次赴案发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查证窃取数据库文件路径,了解系统漏洞所在,为有力指控犯罪提供保障 。三是准确认定权利人经济损失,合理确定损失计算方法 。结合本案证据情况,在无法查明被侵权产品利润率,也无法确定侵权人利润时,检察官按照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根据105家行业企业报的网络统计数据出具的行业平均利润率,对侵权产品的销售金额进行计算,最终认定权利人的经济损失数额,该损失计算方法得到判决认可 。四是证据运用求极致,各方均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官以扎实的证据为基础,对被告人积极开展教育感化工作,促使其认罪认罚,被告人田某某当庭表示将认真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用自己的技术为社会创造价值 。北京精雕公司对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做法表示认可 。
(二)邀请专业人员辅助办案,解决专业难题 。一方面启动北京市专业同步辅助审查办案机制 。由于案件涉及大量电子数据且对定案具有关键作用,在引导侦查初期,检察官就邀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人员为电子数据的提取、保存等提供专业意见 。另一方面借助外脑补强相关行业知识 。针对机床设备的相关技术信息等专业知识,引导公安机关向该行业领域内的专家证人调取证言,邀请专家证人对案件专业知识进行详细解读,确保全面查明案情并在庭审中有力指控犯罪 。
(三)厘清数据“身份”,准确适用法律 。数据时代,大量的技术信息都是以数据的形式存在,本案在罪名上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分歧 。针对该问题,检察机关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并达成共识,要从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性质、行为人主观故意内容、客观行为等方面综合判断所侵犯的法益 。由于本案除了侵犯商业秘密外,并没有将数据用作其他用途,相关数据也不具有其他特殊性质,故不能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最终该定性意见被法院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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