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妈妈』故事:男子筹备婚礼收法院传票,要付120万元抚养费,查明实情十分懊悔( 三 )


卓德品在法庭上对韩梅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提出质疑 。 法官要求其做亲子鉴定 , 卓德品以没有鉴定费用为借口拒绝提供费用 。
普新法庭多次审理后认为 , 非婚生子韩梅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 因被告未在法院的限期内递交鉴定费用 , 法院视原告为其亲生子女 。
法院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于2007年12月2日作出判决:原告韩梅由其母韩晓莉抚养 , 被告卓德品每月付给原告抚养费、教育费150元至18周岁止 , 每年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抚养费 。 卓德品知道真相后 , 懊悔不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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