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到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督导民事检察工作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到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督导民事检察工作】4月21日下午 ,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金秀哲及检察官朴忠国、刘英、朴圣杰一行到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检察工作进行督导 。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郭艳敏及第四检察部全体民事检察干警参加了会议 。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到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督导民事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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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 , 金秀哲主任首先对系列跟进监督案件提出了指导意见 。 同时 , 金秀哲主任对今年民事检察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 他强调 , 重视民事检察工作 , 要用积极的思维方式 , 拓展案源 , 做到精准监督 。 下阶段的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审查法院民事调解案件 , 筛查是否存在规避法律 , 损害两益;二是审查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 , 筛查是否存在双方当事人串通、套取保险金 , 涉及虚假诉讼;三是审查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 , 重点监督诉讼费是否减半收取;四是审查督促程序案件 , 如发出支付令案件 , 加强非诉执行程序监督;五是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 , 对涉黑刑事案件中涉及民事调解、判决案件进行重点筛查 。
延边州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到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督导民事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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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部长谭晓强向州院各位领导汇报了本院目前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 最后 , 敦化市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郭艳敏对金秀哲主任一行到敦化市检察院督导工作表示感谢 , 并结合金主任的要求对全院民事检察工作作出了部署 。 她强调 , 民事检察工作要充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 , 以省、州院民事检察工作要点为统领 , 注重从民事诉讼监督和执行活动各个环节去发现线索 , 进一步规范、优化对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的监督 , 坚持司法公正 ,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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