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拟对持股低于50%子公司投入189.39亿 另调用富余资金78.33亿

阳光城拟对持股低于50%子公司投入189.39亿 另调用富余资金78.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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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 , 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 , 该部分预估金额为189.39亿元 。
同时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盘活部分合作项目暂时闲置资金 ,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 , 阳光城拟与其他股东根据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 , 其中公司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比例不低于股权比例 , 该部分预估金额为78.33亿元 。
据此 , 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拟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 , 拟与股东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 , 金额合计267.72亿元 。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 , 上述事项涉及资金金额是根据合作相关协议的约定、项目的建设运营需求及项目公司的资金预算所做的预计数 , 具体股东资金投入需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此外 , 阳光城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 对参股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现存及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提供的股东资金投入额度预估进行决策 , 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 。
阳光城表示 , 本次拟对房地产项目参股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资金投入 , 实质为公司为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主营业务、享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权益收益而进行的权益投资 , 在风险承担机制上为同股同权 , 而非为赚取固定收益或提供暂时性帮助目的而进行 。
此外 , 阳光城认为 , 本次投入计划 , 主要是按照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 , 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运营及开发建设项目提供后续资金 , 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 加快项目开发建设进度 , 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
【阳光城拟对持股低于50%子公司投入189.39亿 另调用富余资金78.33亿】另一方面 , 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 , 阳光城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 , 实则有利于公司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 , 加快资金周转 ,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 并促进公司合资业务的开展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同样有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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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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