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这些电子数据都可以作为证据

【5月1日起这些电子数据都可以作为证据】玩懂手机网资讯 , 去年12月26日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 该规定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
5月1日起这些电子数据都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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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图片由xresch在Pixabay上发布
在今年的5月1日 , 以下这些电子数据都可以作为证据 , 需要注意的是 , 因为很多电子证据的特殊性 , 所以很多证据都需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 并且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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