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有刑满释放人员拉拢未成年在校学生参与涉黑犯罪,学生被及时规劝返校

_本文原始标题:福建有刑满释放人员拉拢未成年在校学生参与涉黑犯罪 , 学生被及时规劝返校
4月23日 ,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 , 并通报3起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 。 其中一起案例显示 , 刑满释放人员拉拢、招募、吸收15名未成年在校学生 , 参与敲诈勒索等涉黑犯罪 。
刑满释放人员拉拢18名未成年人参与涉黑
2017年2月 , 谢某某刑满释放后 , 纠集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詹某某、陈某某等人 , 先后拉拢、招募、吸收18名未成年人(其中15名在校学生) , 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古溪村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 逐步形成以谢某某为组织、领导者 , 詹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 , 陈某某和翁某某(未成年人)、余某某(未成年人) , 以及16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谢某某利用犯罪组织势力 , 对古溪赌场进行敲诈勒索、安排组织成员在贷款公司上班获取经济利益 , 支持组织活动 。 该组织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 欺压、残害群众 , 为非作恶 , 称霸一方 , 在古溪区域内形成重大影响 , 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
福建省市区三级人民检察院分别成立指导组和专案组 , 依法快捕快诉 。 审慎认定未成年人涉黑恶势力犯罪 , 对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时间不长、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较少的1名未成年人不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2名未成年人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 得到法院支持 。
15名涉案学生及时被规劝返校就学
据介绍 , 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 , 实行“走访摸底、分类帮扶” , 积极规劝15名涉案学生及时返校就学 。 对后续继续升学就读的未成年人 , 与社工、公益机构共同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教 , 通过法治教育、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公益志愿活动等形式 , 多方联动构建有效观护帮教模式 。 对进入社会的涉案未成年人 , 依托帮教基地培训职业技能 , 联系就业单位 。
针对涉案未成年人主要来自单亲家庭、留守家庭以及监护缺失家庭的情况 , 蕉城区人民检察院与社工组织、社区等合作 , 组织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开展亲职教育 。
针对涉案未成年在校学生较多的情况 , 积极推进源头治理 。 联合8个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对城区11所重点区域中小学校开展专项督查 , 从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周边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欺凌等方面 , 采取现场查验、现场纠正、现场交办、限时整改等方式 , 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改 。 与区教育局签订《检校共建、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协议》 , 向辖区9所中小学校派驻法治副校长 , 指导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工作 。
2018年12月20日 , 蕉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谢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16名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经帮教后考入中专、中职学校8人 , 继续在初中部学习2人 , 就业6人 , 其中2人在省运会射击项目青少年组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
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涉黑犯罪 , 对首要分子、纠集者等成员从重处罚
对于该案的典型意义 , 最高检介绍 , 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 导致未成年人涉黑恶势力犯罪问题逐渐凸显 , 严重损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 应引起社会高度重视 。
最高检称 , 突出打击重点 , 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涉黑恶成年犯罪人 。 拉拢、招募、吸收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 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 是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行为 。 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 , 是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之一 , 应当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纠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的成员从重处罚 。
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 最大限度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帮教矫正和警示教育并行、犯罪预防和综合治理并举 , 对涉黑恶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帮教矫正和犯罪预防工作 。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 加强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 。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 为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福建有刑满释放人员拉拢未成年在校学生参与涉黑犯罪,学生被及时规劝返校】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赵倩高鑫北京报道
编辑刘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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