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20个问答带你读懂“稳促12条”( 二 )
十、促研发
加快创新中心建设 , 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 围绕重点关键领域开展“白菜心”工程 ,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 打造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场景 。 对于2020年研发投入同比增长高于15%的企业 , 给予高出部分20%的奖励 。 对承担“白菜心”工程的项目 , 最高给予研发费用50%的资金支持 。 对于年度授权的发明专利、PCT分别奖励5000元/件、1万元/件 。 对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场景项目 , 最高给予30%的资金支持 。 对于经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创新产品 , 按照其前三台(套)销售额的30%给予补贴 。
十一、促转型
鼓励企业间协同联动和协作配套 , 支持企业融入全球产业核心供应链 , 针对企业拓展新渠道采购区内无资产关联企业产品 , 单户累计达到2000万元的 , 给予采购企业订单总额3%的资金奖励 , 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支持制造企业与研发、设计企业加强合作 , 对新注册的研发、设计类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并开展实际业务的 , 给予实缴资本1%的资金奖励;对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的研发、设计类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 给予增量部分1%的资金奖励 。
十二、促贡献
企业研发、生产对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药品、诊断设备等产品的 , 给予2020年研发投入实际发生额10%的资金补助 , 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作出重大贡献的医疗生产、销售等相关行业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
对国家、北京市疫情防控征用生产能力、服从市场供应调度的应急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 按应急产品销售收入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
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 以工委、管委会名义给予表彰 。
执行说明
国家、北京市、经开区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已执行经开区入区协议相关政策的 , 从优不重复享受 。
产值、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研发费用等指标条款 , 以2020年经开区统计数据为奖励兑现依据 。 奖励资金需扣除《北京经济技术经开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已兑现部分 。
在经开区进行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的企业 , 积极配合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且近三年在财政、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 , 可以按照本措施条款向对应责任单位提出政策申请 。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有效期一年 , 政策的兑现时间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若干措施》(京技管〔2020〕10号)自完成兑现工作之日起停止执行 。
政策问答
一、稳就业
1.经开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有哪些?如何取得联系?
答:经开区目前已建立含有258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名录 。 企业可根据用工需求 , 通过电话咨询获取相应服务企业的联系方式 。
2.新注册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如何享受资金奖励?
答:自《措施》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在经开区注册并取得经开区颁发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企业承诺实缴资本用于实际经营 , 资金奖励根据实缴资本以4∶3∶3的比例分三年兑现 , 从政策兑现的第二年开始 , 每年需为经开区企业提供50人次(含)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 , 未完成的当年奖励不予兑现 。
3.已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如何享受资金奖励?
答:《措施》公布前注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劳务派遣机构 , 2020年1月24日至《措施》有效期满为经开区企业成功推荐劳动者稳定就业且人数超过50人(含) , 可享受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
4.既是人力资源服务也是劳务派遣的企业是否可以重复享受奖励?
答: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
二、稳金融
5.“加大担保服务力度 , 给予区内融资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担保费降低部分50%的补贴”中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指的是什么?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包括三类:科技部备案通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 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 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同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需要满足在经开区注册、纳税 。
6.企业申请贴息支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1)在经开区注册、纳税并入统的企业;
(2)疫情期间在经开区内银行进行贷款业务 , 贷款利率在5%及以下的;
(3)企业诚信经营 , 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 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
(4)上年度为经开区作出一定经济发展贡献;
(5)企业向所贷款银行提出贴息支持申报意向 , 由银行汇总申报 。
三、稳外贸
7.稳外贸的奖励如何申请?
答:经开区商务金融局牵头负责该项政策的组织实施 , 企业可拨打67880274电话了解 , 也可至朝林大厦1205商务金融局进行了解 。
四、稳外资
8.稳外资政策奖励的标准是什么?
答:新设立企业外资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已注册企业2020年新增实际使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 , 给予外资实缴资本或实际利用外资新增额1%的资金奖励 , 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 。 两项奖励不可同时享受 , 当年奖励资金不超过企业年度区域经济贡献的50% 。
推荐阅读
- 北京商报|最高募资244.9亿港元 网易二次上市读秒
- 黑人|美国警方又枪杀黑人,还没开执法记录仪
- 中国|俄媒:中国对美博弈可能“不战而胜”
- 每日经济新闻|北京市拟规定:诋毁、污蔑中医药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 科创板|新京报《科创北京》获中国资本市场新闻报道优秀作品奖
- 中国 俄媒:中国对美博弈可能“不战而胜”
- 猎奇特|飞机上别睡了,每50名乘客就有1人机上遇真爱
- 垃圾分类民生“关键小事”就是政府“头等大事”——北京垃圾分类满月观察
- 全域全年禁猎全域全年禁猎、强化栖息地保护、严控人工繁育——解析北京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三大亮点
- 「宝马」上千只蜜蜂在宝马车上筑巢 雷佳音要争女团出道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