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妈妈」涉及军婚的我,婚前风光无限,离婚时却焦头烂额,怎么办?


作者:孙健律师一名只做家事纠纷的婚姻律师 , 资深法律博主 , 知乎专栏作者 。 微信号:Jianlaw0102 , 欢迎法律咨询和委托 。 在结婚前 , 常常听到有人说 , “哇 , 兵哥哥真帅!以后如果我能嫁给他们就好了” 。 军婚前的他们 , 曾经是那么的向往和憧憬 , 但是往往结婚后 , 女方一人常年在家 , 担负着家庭重任 , 照顾子女和老人 , 男方戍守边疆 , 两人分居多年 。 时间一长 , 就没有了结婚时的那种甜蜜 , 渐渐得走向了婚姻终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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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A是一名现役军人 , 从小就喜欢军人的风格 , 成年后顺利的入伍 。 在军队的十几年光阴很快就过去 , 慢慢的父母开始催婚了 。
B是一名护士 , 在医院里勤勤恳恳 , 任劳任怨 。 到了婚龄 , 两人经撮合认识顺利登记结婚 。
婚前 , 很多人羡慕B这位军嫂 。 但是 , 婚后的生活让B逐渐失去了耐心 , 她变得抑郁忧愁 , 甚至性格也内向起来 。 加上两人分居多年 , 最终还是没能够走到一起 。
但是 , 问题来了 , B想离婚 , 怎么能迅速离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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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1.离婚程序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 , 应当征得军人一方同意 ,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而如何认定重大过错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3条明确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 , 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予以综合判断” 。
实务中 , 往往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 , 包括军人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婚外同居的;军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军人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军方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 。
所以 , 案例中B作为军人配偶 , 想提出离婚 , 并得到支持 , 除上述军人一方存在过错之外 , 一般来说 , 如没有特殊情形的 , 离婚时需A同意方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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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伤亡保险金补助金等财产分割
在涉及军人的离婚诉讼中 , 认定军人个人财产的原则应当是判断某一项财产是否具有严格的专属于军人特定身份的性质 。
根据司法解释二的规定 , 军人一方所有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等等费用 , 属于个人财产 。 因为这些费用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
所以 , 案例中A虽然是现役军人 , 如果在从军过程中收到的伤亡保险金等费用 , 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只能认定为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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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财产分割
军人作为我国特殊群体 , 在立法过程中既要保护军人一方的利益 , 又要考虑到军人配偶一方的利益 。 因此 , 对于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特殊费用的分割 , 要按照婚姻存续期间的时间计算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4条明确了“军婚的办理过程中 , 涉及分割发放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 ,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 , 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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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美妈妈」涉及军婚的我,婚前风光无限,离婚时却焦头烂额,怎么办?】所以 , 案例中A如果即将退役 , 办理复员或转业外 , 对于A所得复员等费用 , 要具体根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年限计算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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