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5月5日起实施 重大专利奖奖金20万

《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5月5日起实施 重大专利奖奖金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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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滨州4月21日讯(采访人员张爽)4月21日 , 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 会上 ,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 。 大众网·海报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 , 该《办法》将于2020年5月5日起施行 , 根据《办法》规定 , 重大专利奖的奖金为每项20万元人民币 , 获奖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专利奖、省专利奖等 。
4月4日 , 滨州市政府制定发布了新的《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 , 这是滨州市在2014年《专利奖励办法》基础上的又一次优化升级 , 新《办法》在市专利奖的奖项设置、奖金额度、评审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新的调整 。 目的在于鼓励大众创新创造的积极性 , 是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特点、十强产业集群高速发展新情况的新举措 , 是保障专利奖励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方法 , 更是落实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富强滨州”的有力抓手 。
该《办法》共有18条内容 , 从法律依据和工作宗旨、奖项设置、工作原则、工作机构、申报条件、推荐及评审程序、奖励政策和相关附则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
《办法》规定 , 市专利奖每年度评审一次 , 市专利奖设重大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 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50项;市专利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工作按照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鼓励自主创新 , 注重社会和经济效益 。
【《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5月5日起实施 重大专利奖奖金20万】《办法》规定了市专利奖的评审工作机构由市政府设立的市专利奖励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内容包括初评、终评的评审程序设置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评奖标准 , 拟奖励名单的公示 , 评审结果的审批等 。
《办法》对表彰奖励进行了规定 , 市政府发布奖励通报 , 对获得市专利奖的组织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 重大专利奖的奖金为每项20万元人民币 ,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每项3万元、2万元、1万元人民币 。 获奖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专利奖、省专利奖等 。
相较于老《办法》 , 新《办法》虽在专利奖授奖总数有所压减 , 但奖金额度进一步提高;在评审组织管理机构上做了优化合并;专利奖申报渠道全面拓宽 , 推荐单位增加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 市级行业协会;同时 , 评审工作程序更简便优化 , 老《办法》规定先公示拟奖励名单 , 后召开专利奖励委员会审议 , 公示期30天 , 而新《办法》规定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审查确定拟奖励名单后在媒体上公示 ,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
据介绍 , 滨州市自2010年就设立了市专利奖励制度 , 制定印发了首部《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 , 2014年进行了一次完善调整 。 专利奖以滨州市政府的名义颁发 , 旨在奖励在滨州市辖区内发明创造水平高 , 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 发展前景良好的专利和为此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 专利奖励制度自实施以来 , 对调动全市科技和专利工作者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创新社会氛围、建设创新型城市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
滨州市专利奖办法的进一步优化 , 对滨州市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 鼓励全社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 提升技术创新水平 , 促进专利技术的运用 , 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市建设 , 推动滨州市高质量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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