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科技治超” 持续推进,超载超限车辆将无处遁形

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先进通信技术支撑下 , “科技治超”渐成趋势 , 超限超载车辆将无处遁形 。
濉溪“科技治超” 持续推进,超载超限车辆将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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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交通运输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 牢固树立“抓治超就是抓道路交通安全”的底线思维 , 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工作机制 , 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消除道路交通潜在安全隐患为主线 , 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 建立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长效治超体系 。 濉溪县于2018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科技治超 , 启用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即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系统) , 该设备经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测合格并核发检定证书 , 符合车辆动态称重系统相关计量要求 。
什么是科技治超
科技治超是指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 利用科学技术装备和手段 , 具有远程监控、即时抓拍、自动称重、数据共享等多种功能 , 在车辆通过检测区的瞬间 , 就能快速自动地获取车辆外貌、车辆重量、有否超载等图像和数据 , 且可通过系统平台数据共享 , 快速查核车辆的综合情况 , 能全天候、全时制、全方位地对工作区域进行监控 , 并于事后进行追查处理 ,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治超管理模式 , 有效补齐传统治超模式的“短板” , 是公路高效治超革命性的新利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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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治超的优势
据统计分析 , 50%的道路交通事故都与超限超载有关 , 70%的重大交通事故都与超限超载直接相关 。 我县地域面积大 , 公路路网发达 , 出入通道多 , 超限车辆采取绕行的方式避开检查点 , 通行时间从白天分散通行向夜间集中通行转移 , 如果仅仅依靠人力治超 , 执法效果有限 , 已难以实现对全县辖区范围内治超工作的有效监督和管理 , 非现场执法则是运用科技手段对人力治超方式的一种有益补充 , 与传统治超模式相比 , 治超非现场执法有着诸多优势:
1、治超非现场执法作为24小时全天候监控的执法新模式 , 大幅提高货车检测率、精准打击超限行为 , 强化科技治超手段,提升信息化治超水平,实现了“机器换人” 。
2、非现场执法实行网上操作 , 避免了传统治超执法环节中与行政相对人的现场接触;系统记录的违法数据不能更改删除 , 由信息采集员、信息审核员严格按规程操作 , 将经过初审和复审的违法车辆信息报送处罚中心,严格实行“查处”分离 , 有效避免了“找关系、说人情”等不正之风 , 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公平公正 。
3、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解决执法力量不足、保障执法人员安全、做到阳光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 , 增强治超社会透明度等等 , 杜绝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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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机动车辆途经超限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时 , 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 对故意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或者偏离称重装置、采取跨道、压线、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方式逃避检测的 , 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执法人员每天对各动态监控检测点抓拍的违法违规车辆进行信息采集、审核、层层把关 。 对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 对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违法行为通知书的电话、邮寄、抄告等形式的送达 , 通知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到指定执法机构接受处理 。 对收到告知书后置之不理的当事人 , 结合路面执法实施路面布控 , 通过治超信息平台视频监控跟踪车辆运行轨迹、手机APP等方式实施现场查处 , 在执法现场 , 即便是空车 , 只要有公路非现场违法证据 , 执法人员可当场拦截要求当事人去指定执法机构接受处理 。 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车辆(包含异地车辆) , 将抄告车籍所在地的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机构 , 将该车年审年检进行锁定 , 并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 , 纳入诚信“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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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科技治超” 持续推进,超载超限车辆将无处遁形】濉溪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牛忠礼说:“非现场执法是公路治超从传统方式向现代化、智能化执法的一个有益尝试 , 是现有治超手段的有效补充 , 可有效解决治超监测中的腹地“空心化”问题 , 能够为全天候监管 , 跨区域、跨部门联合联动执法提供有力支撑 , 可缓解流动执法的压力 。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 , 进一步提高非现场执法投入力度 , 深入宣传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危害与后果 , 积极营造不敢超、不能超、不想超的社会氛围 , 引导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规范行车、遵法守法 , 处罚不是目的 , 而是要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 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 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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