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冷有春获减刑,曾受贿千万被判15年

吉林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冷有春曾因“任性”“霸道”而出名 , 他曾一个电话就将上千万工程给司机承包 , 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于201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 近日 ,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披露 , 冷有春获减刑4个月 。 《冷有春受贿罪减刑刑事裁定书》显示 , 执行机关吉林省长春铁北监狱认为 , 冷有春在服刑期间端正改造态度 , 认罪悔罪 , 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 , 接受教育改造 , 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 积极参加生产劳动 , 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确有悔改表现 , 提出减刑建议书 , 建议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报送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经法院审理查明 , 冷有春在吉林省长春铁北监狱十二监区参加生产劳动 , 劳动中积极肯干 , 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 认真遵守监规 , 积极参加三课学习 , 获得表扬5次 。 本次考核期内执行财产刑人民币1600000元 。 以上事实 , 有执行机关提供的原审裁判文书、罪犯年度评审鉴定表、表奖审批表、考核积分台账、监区民警集体评议意见、同监服刑人员证言等证据予以证明 , 决定对冷有春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刑期至2030年3月30日止 。 在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上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找到《冷有春减刑提请减刑建议书》 。 该建议书显示 ,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6日作出(2016)吉02刑初19号刑事判决 , 认定冷有春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 原判认定 , 1999年至2014年1月间 , 冷有春在任白城市政府副秘书长、白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 , 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价值12709135.3元的国有资产鹤城供热站;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价值1172304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利用职务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535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 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15万元 。 系职务犯罪 。 公开简历显示 , 冷有春 , 1953年2月生 。 1999年起 , 他历任白城市政府副秘书长 , 白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 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2013年6月 , 冷有春退休 。 两年后 , 2015年4月3日 , 中央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冷有春涉嫌严重违纪 , 接受组织调查 。 《中国纪检监察报》一篇题为《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冷有春腐败警示录》的文章曾写道 , 即便已退休两年 , 冷有春的名字在白城市依然有着很高的知名度 。 他曾是这座城市的名人 ,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白城市博物馆举办过的白城人物展 , 打头的就是他的大幅照片 。 文章透露 , 随着职务的提升、权力的增大 , 冷有春愈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 甚至沉迷于“霸道总裁”的感觉 , 自视为“商人” 。 白城建筑领域的事 , 别人说话“都不好使” , 往往由冷有春一语而定 。 曾经给冷有春开过车的司机张某 , 给他送上好处费 , 央求“照顾” , 冷有春不经组织讨论 , 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 , 一个电话就将上千万的工程交由其承包 。 这样的“任性”例子 , 在他任职期间不在少数 。 “在与建筑老板们接触后 , 我发现他们开的是高档车 , 住的是高档别墅和洋房 , 经常出入高档酒店 , 我的心理失衡了 , 那些平日里对我毕恭毕敬的人凭什么过得比我好 , 凭什么可以享受锦衣玉食 , 而大权在握的我却只能粗茶淡饭 , 只靠工资生活……”落马后 , 冷有春反思说 , “当时认为没有钱就不行 , 就没有好的生活 , 以为钱多了 , 能给我和家人带来很多利益 。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 , 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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