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卡」澳门首期3000元电子消费卡开始发放

新华社澳门4月14日电(采访人员胡瑶)澳门14日起向澳门居民发放首期每人3000元(澳门元 , 下同)、有效期3个月的电子消费卡 , 以推动本地消费 , 提振内需 。
据了解 , 澳门居民可于4月14日至7月17日 , 在政府部门和银行设置的约150个服务点领取已充值3000元的电子消费卡 , 使用期限为5月1日至7月31日 。 该电子消费卡每天使用上限为300元 , 只可用于澳门本地餐饮、零售和生活百货等 。
采访人员在位于澳门半岛新口岸区的中国银行服务点看到 , 早上8时半 , 已有10多位市民排队等候领卡 。 银行于9时开始发放消费卡后 , 每次最多有五位市民进入 , 进入银行前还需测量体温 。 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 , 市民很快领取到消费卡 。
澳门特区政府提醒 , 已预约登记领取电子消费卡的澳门居民 , 可于登记日期当天凭本人身份证 , 按照登记时间到预约服务点领卡 。 居民领取后需妥善保管 , 遗失不会补发 , 也不能兑换成现金 。
【「消费卡」澳门首期3000元电子消费卡开始发放】澳门还将于今年8月至12月向全澳居民再次发放消费补贴5000元 , 连同第一期发放的3000元 , 共发放8000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