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巧监督,虚假诉讼无遁形

——定边县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为已故当事人还原事实
检察建议巧监督,虚假诉讼无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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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你们了 , 是你们拯救了我的后半生......”
2020年4月10日上午 , 申请人韩某激动地将一面印有“执法如山扶正义 , 办案廉明为人民”的红色锦旗送到定边县检察院 。
原来这是定边县检察院办理的韩某申请生效裁判监督案被改判了 。 说起韩某申请监督的这起案件 , 案情扑朔迷离 , 监督过程困难重重 。 韩某丈夫贺某某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向何某某等人借款45万元 , 后贺某某因病去世 。 时隔数年 , 何某某等人将韩某起诉至定边县法院要求偿还借款 , 而毫不知情的韩某 , 只在家中搜寻到一张用薛某银行卡给何某某打款34万元的银行凭证 , 最终定边县法院判处韩某偿还45万元借款 。
韩某多方维权未果 , 最终向定边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 给何某某打款34万元的银行凭证成为案件办理突破的关键点 。 34万元到底是贺某某打给何某某的还款 , 还是薛某打给何某某的其他款项?
定边县检察院依据该打款凭证调取银行存根 , 显示该银行卡户主为薛某 , 但打款人签字却为贺某某 。 通过调取该银行卡流水发现 , 2014年1月3日胡某某向该银行卡内汇入210万元后 , 该银行卡给何某某打款34万元 。 经与胡某某核实 , 210万元是其打给贺某某的工程款 , 并有承包合同书佐证 。 经与薛某核实 , 该银行卡一直是贺某某在使用 , 其不认识何某某等人 , 亦未与何某某等人有经济往来 。
该案中 , 因借款人已故 , 还款情况不明 , 案情核查难度大 , 定边县检察院根据一张打款凭证 , 剥丝抽茧 , 一步步调取相关证据 , 最终形成一条完整证据锁链 , 证实借款人贺某某生前已向何某某还款34万元 。 何某某等人起诉韩某偿还45万元 , 存在虚假成分 , 涉及虚假诉讼 。 定边县检察院依法向定边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 并在定边县法院审理该案过程中 ,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 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提出意见 , 最终定边县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 , 撤销原判进行改判 , 维护了申请人韩某的合法权益 。
近年来 ,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 , 以民事诉讼活动为手段 , 实现非法目的的虚假诉讼层出不穷 , 严重妨害正常司法秩序 , 侵害国家和个人利益 。 定边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监督调取证据职能 , 核查案件事实 , 为已故多年的案件当事人查明实情 , 通过检察监督职能有力打击了虚假诉讼 。 申请人韩梅的一句“谢谢你们拯救了我的后半生......” , 正是体现了检察监督在维护个人利益上的担当 , 也诠释了“办的不只是案子 , 还是别人的人生” 。 今后 , 定边县检察院将不忘为民初心 , 践行公正使命 , 在案件办理中心怀敬畏 , 切实保障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
【检察建议巧监督,虚假诉讼无遁形】文章作者:耿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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