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女子冒充公职人员诈骗15万余元,获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蚌埠:女子冒充公职人员诈骗15万余元,获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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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法院网讯女子邹某谎称自己是政府工作人员 , 以能够用低价购买扶贫安置房等为由 , 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15万余元 。 日前 , 固镇法院以诈骗罪 , 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经审理查明:2017年2月至12月间 , 被告人邹某伙同黄某(系邹某丈夫 , 已殁)冒充蚌埠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身份 , 以低价购买扶贫安置房等为由 , 诈骗被害人董某、薛某、吴某等人 , 共计15.6万元 。
另查明 , 2019年2月18日 , 被告人邹某被固镇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
【蚌埠:女子冒充公职人员诈骗15万余元,获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法院认为 , 被告人邹某伙同他人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用欺骗手段 , 诈骗被害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 适用法律意见正确 , 法院予以采纳 。 在共同犯罪中 , 被告人邹某起次要和辅助作用 , 系从犯 , 应当予以从轻处罚 。 且被告人邹某已退还被害人吴某被诈骗现金2.6万元 , 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 综上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 , 遂做出以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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