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况』太原市通报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本报太原4月11日讯(采访人员张剑雯)4月10日,太原市政府通报了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1月1日-3月31日,太原市市区二级以上优良天数48天,优良率为52.7%,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6天。 据统计,太原市一季度重污染天数14天,比去年同期增加3天。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有22天,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有61天,以NO2为首要污染物的有2天。太原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65,比去年同期下降16.4%,在168个城市排名倒数第9,“2+26”城市排名倒数第7,省内11地市排名倒数第3。六项污染物浓度同比下降,其中,SO2浓度下降幅度最大,SO2浓度25μg/m3,下降35.9%。从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来看,综合指数由高到低(污染由轻至重)分别为:娄烦县、古交市、阳曲县、万柏林区、尖草坪区、迎泽区、杏花岭区、晋源区、小店区、清徐县。
【 『状况』太原市通报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责编:马云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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