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两岸】10分钟办一张假“疾病证明”?厦门现“产业链”式造假( 二 )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害人!坑人!气人!
我们为警方及时出手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拍手叫好
用这种方式牟利的人
也必将付出法律代价
那么 , 又是谁购买了这些“假货”
成为整个链条里的一环
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严查一追到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来源:厦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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